特種工
應急管理部《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第30號令)規定:特種作業:是指容易發生事故,對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設備、設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業。
本規定所稱特種作業人員,是指直接從事特種作業的從業人員。特種作業人員所持證件為特種作業操作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安全技術培訓并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后,方可上崗作業。
【特種作業操作證IC卡介紹】
1、特種作業操作證IC卡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統一式樣、標準及編號。
2、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發證、復審工作實行統一監管、分級實施、教考分離的原則。跨省、自治區、直轄市從業的特種作業人員應當接受從業所在地考核發證機關的監督管理。
3、特種作業操作證有效期為6年,3年一復審,在*范圍內有效。
4、特種作業人員不得偽造、涂改、轉借、轉讓、冒用特種作業操作證或者使用偽造的特種作業操作證。
【安監局特種作業操作目錄】
1、低壓電工作業
2、高壓電工作業
3、熔化焊接與熱切割作業
4、登高架設作業(架子工)
5、高處安裝、維護、拆除作業
6、壓力焊
7、釬焊
8、制冷與空調設備運行操作作業
9、制冷與空調設備安裝修理作業
【報名材料】
1、身份證正反面掃描件;
2、電子版照片(在白墻背景照個生活半身照)。
【證書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