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注冊職業經理人資質評價與人才入庫》的通知
各社會組織、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用人單位及職業經理人:
根據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分類推進人才評價機制改革的指導意見》(中辦發〔2018〕6號),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部*發〔2018〕30號印發《貫徹落實<關于分類推進人才評價機制改革的指導意見>主要任務分工方案》等文件的要求以及《人力資源社會部關于深化經濟專業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發{2020})53號等規定,依照職業經理人《Q/HRDCP001—2021職業經理人職業能力水平評價標準》、《Q/HRDCP002—2021職業經理人資質認證注冊標準》、《Q/HRDCP003—2021職業經理人資質認證注冊申報評審條件》系列標準,由湖南湘職協職業經理研究發展中心組織、湖南職業經理人認證注冊評審委員會進行評審、湖南職業經理資質評價中心進行職業水平測評、資質等級評價工作。
一、入庫評價對象
在企業中擔任董事長、副董事長、總經理(廠長)、副總經理以及職能*總監/經理、總工程師、總會計師等。
二、入庫申報材料:
(1)、《職業經理人資質測評評價申請表》
(2)、高學歷證書、學位證書、職稱證書、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等級證書、培訓證書、結業證書等(復印件或掃描件)
(3)、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或掃描件)
(4)、高清藍底二寸證件照(電子版)
(5)、無犯罪記錄證明(公司或當地派出所出具)
(6)、個人銀行征信報告
(7)、一篇5000字以上的企業管理論文(或已經發表的論文,研究生畢業者可以提供相應畢業論文)
(8)、個人所在單位的公示證明及公示欄照片(公示一般不少于5個工作日)
由以上材料組成等級評定綜合評估體系。
三、入庫評價方式
由湖南職業經理人認證注冊評審委員會與湖南職業經理資質評價中心組織依據申報人員所提供的材料,并經面試或視頻面試后,對其知識結構、專業能力、職業能力、職業素養、崗位能力、職業信用、職業履歷進行綜合評價和資質等級評價,并出具《職業經理人資質評價報告》,作為資質等級認定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