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訓內容
4.1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法律法規
4.1.1*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有關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的主要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標準。
主要包括《安全生產法》、《職業病防治法》、《消防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工傷保險條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作業場所安全使用化學品公約》等。
4.1.2*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體制。
4.1.3案例分析與討論。
4.2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基礎知識
4.2.1危險化學品基礎知識
主要包括危險化學品分類與特性,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經營、運輸及包裝要求,廢棄危險化學品處置知識。
考試范圍
即日起至 年底前擬延期換證的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市局發證范圍)、使用企業安全管理人員,包括主要負責人(指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以及其他主要決策人)、分管技術負責人、分管安全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
考試內容
(1) *、省、市關于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方面*新政策法規要求;
(2) *、省、市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年度重點工作;
(3) 《*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印發化工(危險化學品)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知識重點考核內容等的通知》(安監總廳宣教〔2017〕15號)規定的重點考核內容;
(4)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使用等相關安全管理技術知識。
考試形式
本次考試采用閉卷形式,考試時間為90分鐘;試題類型分為單選題(50分)、多選題(20分)、判斷題(30分),附加題(10分,加分項);滿分100分,80分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