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化學品生產單位主要負責人。
培訓目的
通過培訓,使培訓對象熟悉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掌握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安全技術理論、職業危害預防與化學事故應急救援等專業知識,具備一定的安全管理能力,達到《危險化學品生產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考核標準》的要求。
培訓要求
3.1安全培訓包括相關法律法規、安全管理、安全技術理論和實際安全管理技能培訓。培訓應堅持理論與實際相結合,注重職業道德、安全意識和實際管理能力的培養。
3.2培訓應采用*推薦培訓教材,集中培訓。
3.3培訓須安排講課、現場培訓、復習、考試等環節,講課內容及課時安排應符合本大綱的要求。
考試范圍
即日起至 年底前擬延期換證的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市局發證范圍)、使用企業安全管理人員,包括主要負責人(指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以及其他主要決策人)、分管技術負責人、分管安全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
考試內容
(1) *、省、市關于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方面*新政策法規要求;
(2) *、省、市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年度重點工作;
考試形式
本次考試采用閉卷形式,考試時間為90分鐘;試題類型分為單選題(50分)、多選題(20分)、判斷題(30分),附加題(10分,加分項);滿分100分,80分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