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0年成人高等教育學士學位外國語水平
全省統一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
繼續教育有關同學:
根據廣東省學位委員會“關于做好2010年成人高等教育學士學位外國語水平全省統一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精神,現將我校考試報名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報考對象及條件
(1)經教育部批準,*承認學歷的普通高等學校、獨立設置的成人高等學校舉辦的函授、夜大、自學考試、大專起點本科班、網絡教育等成人以及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本科在校生、應屆畢業生(含港澳臺學生)擬申請學士學位者均可參加報名考試。
(2)普通高校插班生未有本科外語課程成績者,畢業時必須參加并通過本年度外語統考,方可申請學士學位。自學考試本科畢業生在畢業后一年內,可申請參加報名考試。
(3)據*有關規定,其他任何形式的往屆畢業生,不得再參加成人學士學位外語水平考試。
二、考試時間
2010年6月14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11時。
三、考試語種
廣東海洋*只接受報考英語、日語的考生報名。
非外語類專業成人本科生的應試語種為其所學專業教學計劃規定的公共外語語種——英語,外語類專業成人本科生的應試語種為其所學專業教學計劃規定的第二外語語種——日語。
四、報名考試程序
請考生按照以下流程辦理報名手續:
4月11日現場確認,網報考生憑報考號及有效身份證按規定時間及地點確認信息、繳費、拍照等
下載準考證 5月28日至6月13日
網上報名 3月20日至4月10日
考試時間
6月14日上午9時至11時
網上報名時間:3月20日至4月10日,
五、考試地點及報名信息確認地點
(一)考試地點:
廣東海洋*主校區
詳細地址: 廣東省湛江市湖江巖東廣東海洋*
(二)報名信息確認地點(共4個):
①廣東海洋*繼續教育216;②廣東省海洋工程職業技術學校(原廣東省水產學校);③東莞聯合專修;④中山市中等專業學校。
(三)、現場收取考試費、拍照及考生信息確認時間:2010年4月11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00
★特別提示:
1、考生只進行網上填寫報名信息,但沒有到學校指定的地點拍照、確認報名信息、繳費等,本次報名無效。
2、現場確認時,考生應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的報名號,確認完成后領取《考生應試守則》,并認真閱讀,如有違反則按相關規定處罰。
3、現場拍照時,考生須核對考生信息,經考生確認的信息不能再更改,考生的簽名表也是“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
五、統考內容、范圍
英語、日語將按照《成人高等教育學士學位英語水平考試大綱(非英語專業)》(2005年版)、《成人高等教育學士學位日語水平考試大綱(非日語專業)》(2006年版)命題。
六、考試收費
根據廣東省物價局、廣東省財政廳《關于成人本科申請學士學位外國語水平統考考試收費等問題的復函》(粵價函[2004]460號)的規定,成人本科學士學位外語水平全省統考考試費按每位考生120元收取。
七、發放《準考證》
1、《準考證》發放時間:5月28日至6月13日。
2、《準考證》領取方式:考生自行上網下載“準考證”并打印。
八、考試成績公布
考試成績擬在9月中旬發給各高校,考生也可登錄報名網站查詢。
附:
考生應試守則
1.熟知本考試守則,并嚴格按照考試規則參加考試。
2.應在考試前一天到考試地點了解考場位置及有關注意事項,但不準進入考場。
3.憑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居民身份證、護照或軍人身份證件,下同)按規定時間在規定地點參加考試,持其它證件或證明者、身份證件失效者,以及不帶準考證或身份證件者不得入場考試。
4.自帶考試指定的文具用品,如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嚴禁攜帶其它物品進入考場,如文字資料、紙張、報紙、通訊工具(如移動電話、尋呼機、無線耳機等)和電子用品等,否則按考試違規處理。
5.應在開考前15分鐘入場完畢,此時為播放(或宣讀)“考場指令”(考試注意事項)時間。考生應認真聽取“考場指令”,并嚴格按照“考場指令”的要求執行。否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6.按準考證號對號入座,并將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監考人員檢查。考試開始30分鐘后,遲到考生不得進入考場。已進入考場的考生在考試開始后不得提前退場。
7.在正式答題前,必須在答題卡指定位置用2B鉛筆填涂準考證號、試卷類型等項目;在答題卡指定位置用黑色墨水筆填寫姓名、學校名稱、阿拉伯數字的準考證號等項目。
8.開考指令發出后方可開始答題。必須使用規定書寫工具在指定位置答題,字跡要工整、清楚。
9.在考場內應保持安靜,不準吸煙、交頭接耳、打手勢、做暗號;不準有偷看、傳遞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卡以及抄襲或讓他人抄襲等行為。
10.除在答題卡規定的位置按要求填寫或涂劃有關項目外,不得在其它地方做任何標記,否則,按考試違紀處理。答案必須做在指定位置上,做在其它位置無效。不得使用涂改液更改答案,否則,扣除所涂題目的分數。
11.遇有試卷字跡不清、卷面缺損、污染等情況,可以先舉手,經監考人員同意后方可提問。對試題內容有疑問時,不能向監考人員詢問。
12.考試終了指令發出時,須立即停筆,將試卷、答卷反扣在桌面上,在原位坐好。待監考人員將試卷、答題卡收齊,核對無誤,并在準考證上簽字,宣布可以離場后,方可退出考場。簽過字的準考證作為考生交卷的憑據,請妥善保存。考生自行交卷,未經監考人員驗收簽字或不配合監考人員工作,事后發現考卷遺失等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13.試卷、答題卡、草稿紙等一律不準帶出考場。否則,按考試違規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