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報考執業藥師有什么條件?
北京報考執業藥師有什么條件?根據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報考規定,報名執業藥師需至少有國民教育系列大專學歷。同時還要符合工作年限,具體如下:(一)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大專學歷,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滿4年;
(二)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滿2年;
(三)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或碩士學位,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滿1年;
(四)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博士學位;
(五)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相關專業相應學歷或學位的人員,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的年限相應增加1年。
從2021年開始,相關專業比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在報考條件上,要求“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的年限相應增加1年”。即取得相關專業大專學歷,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滿5年;取得相關專業*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滿3年;取得相關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或碩士學位,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滿2年;取得相關專業博士學位,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滿1年。
報考執業藥師應具備什么條件
執業藥師報名條件:*條件(兩科)
符合《執業藥師制度規定》報考條件,按照*有關規定:
1、取得藥學或醫學專業高級職稱并在藥學崗位工作的,可*藥學專業知識(一)、藥學專業知識(二),只參加藥事管理與法規、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兩個科目的考試;
2、取得中藥學或中醫學專業高級職稱并在中藥學崗位工作的,可*中藥學專業知識(一)、中藥學專業知識(二),只參加藥事管理與法規、中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兩個科目的考試。
注意:符合*部分科目的報考人員,取得高級職稱與在藥學、中藥學崗位工作兩個條件須同時具備。
高級職稱的類別為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獲得的藥學、醫學或醫藥學專業高級職稱。從事醫療、預防、保健、醫技、護理工作的主任(副主任)醫師、主任(副主任)技師、主任(副主任)護師,從事高等院校教學、科研、管理工作的教授(副教授)等不符合*兩科的條件。高級職稱應于報考截止日之前取得。
2023年執業藥師考試分為藥學類、中藥學類一共兩個專業類別,每個專業類別均包括4門考試科目,各科目均為客觀題。
藥學類考試科目:藥學專業知識(一)、藥學專業知識(二)、藥事管理與法規、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
中藥學類考試科目:中藥學專業知識(一)、中藥學專業知識(二)、藥事管理與法規、中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
北京執業藥師報名時間2022具體時間
2023年執業藥師報名時間在8月份,考試時間為11月5日-6日。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登錄*人事考試網即可報名。執業藥師實行*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的考試制度。執業藥師考試日期原則上為每年10月。
原則上每年舉行一次。考試以四年為一個周期,參加全部科目考試的人員須在連續四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部分科目的人員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考點原則上設在地級以上城市的大、中專院校或者高考定點學校。
*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報考條件
符合執業藥師考試報考條件的人員,按照當地人事考試機構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完成報名。參加考試人員憑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在指定的日期、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中央和國務院各*及所屬單位、中央管理企業的人員,按屬地原則報名參加考試。
凡*人民共和國公民和獲準在我國境內就業的外籍人員,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參加執業藥師考試: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大專學歷,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滿5年;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滿3年。
2023年北京執業藥師考試時間:11月5日、6日
2023年北京執業藥師考試時間為11月5日、6日,凡符合《*藥監局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執業藥師制度規定和執業藥師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國藥監人〔2021〕12號)規定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執業藥師考試。具體報考條件可從*人事考試網( )“報考條件”欄目查詢。
考試科目:
北京執業藥師考試分為藥學、中藥學兩個專業類別。
藥學類考試科目為:藥學專業知識(一)、藥學專業知識(二)、藥事管理與法規、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四個科目,四個科目均為客觀科目。
中藥學類考試科目為:中藥學專業知識(一)、中藥學專業知識(二)、藥事管理與法規、中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四個科目,四個科目均為客觀科目。
北京2021年執業藥師報名條件
北京2021年執業藥師報名條件,報名入口2021年執業藥師報名條件暫未公布,請考生參考2021年報名條件,具體如下:
一、凡*人民共和國公民和獲準在我國境內就業的外籍人員,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參加執業藥師考試:
1、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大專學歷,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滿5年;
2、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滿3年;
3、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或碩士學位,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滿1年;
4、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博士學位;
5、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相關專業相應學歷或學位的人員,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的年限相應增加1年。
中專考生:符合原人事部、原*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修訂印發〈執業藥師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發〔1999〕34號,以下簡稱原規定)要求的中專學歷人員(含*部分科目的中藥學徒人員),2021年12月31日前可報名參加考試,考試成績有效期按原規定執行,各科目成績有效期最遲截至2021年12月31日。按照原規定,中專學歷參加全部科目考試的人員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部分科目的人員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
函授學歷只要是*承認的、學信網可查的,就可以報考執業藥師考試,如果你是函數大專藥學(中藥學)專業,你的工作年限需要滿5年;如果你是函授大專(中)藥學相關專業,你的工作年限需要滿6年。
同樣的,成人教育學歷也可以報考,只要是*承認的、學信網可查的就行。
工作年限中的“工作”范圍
報考條件中“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限于執業藥師注冊管理辦法規定的注冊領域和執業范圍內的工作,即藥品生產企業、藥品經營企業、醫療衛生機構中的藥品質量管理工作和藥學服務工作。
醫師的醫療、預防、保健工作,護士的護理工作,醫藥院校教學、科研、管理工作,化妝品銷售工作,不等同于執業藥師考試報考條件中規定的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
取得臨床醫學、中醫學類、護理學類專業學歷、學位的,如果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且滿足從事藥學、中藥學崗位工作年限要求,可申請參加執業藥師考試;
如果從事醫療、預防、保健等執業醫師活動或從事護理工作,則不符合“從事藥學、中藥學專業技術工作”的報考要求。
執業藥師考試工作年限計算時間截止日期為報考年度的當年年底,在報考當年12月31日前滿足年限規定的考生可以報名。
北京執業藥師考試時間
北京執業藥師考試時間為:2023年11月5日、6日。
11月5日
上午9:00——11:30藥學專業知識(一)
下午14:00——16:30藥學(中藥學)專業知識(二)
11月6日
上午9:00——11:30藥事管理與法規
下午14:00——16:30藥學(中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
考試科目:
執業藥師考試分為藥學類、中藥學類兩個專業類別,每個專業類別均包括4個考試科目,各科目均為客觀試題。
藥學類考試科目:“藥學專業知識(一)”“藥學專業知識(二)”“藥事管理與法規”“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
中藥學類考試科目:“中藥學專業知識(一)”“中藥學專業知識(二)”“藥事管理與法規”“中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
“藥事管理與法規”為藥學類和中藥學類共同考試科目。
簡介:
*執業藥資格考試油*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共同負責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工作。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組織擬訂考試科目和考試大綱,編寫培訓教材,建立試題庫及考試命題工作。按照培訓與考試分開的原則,統一固化并組織考前培訓。
人事部負責組織審定考試科目、考試大綱和試題。會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考試工作進行監督、指導并確定合格標準。
2023年北京執業藥師考試工作的通知
【 #執業藥師# 導語】 從北京人事考試網獲悉,2023年北京執業藥師考試工作的通知已公布,8月31日至9月6日進行報名,11月5日-11月6日舉行考試,具體詳情如下:各有關單位:
根據《*藥監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執業藥師制度規定和執業藥師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國藥監人〔2021〕12號),《*藥監局執業藥師中心關于執業藥師考試報考條件說明的函》(藥監執函〔2021〕67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降低或取消部分準入類考試工作年限要求有關事項的通知》(*發〔2022〕8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23年度執業藥師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54號)精神,現將北京地區2023年度執業藥師考試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報考人員范圍
考試報名嚴格執行屬地化管理,現工作地或居住地為北京地區的報考人員方可在北京報名參加考試。
二、考試設置
執業藥師考試分為藥學類、中藥學類兩個專業類別,每個專業類別均設置4個考試科目。
藥學類考試科目為:《藥學專業知識(一)》《藥學專業知識(二)》《藥事管理與法規》和《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中藥學類考試科目為:《中藥學專業知識(一)》《中藥學專業知識(二)》《藥事管理與法規》和《中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藥事管理與法規》為藥學類和中藥學類共同考試科目。
三、報名條件
凡*人民共和國公民和獲準在我國境內就業的外籍人員,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參加相應級別執業藥師考試。
(一)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報名系統中選擇“考全科”級別)
1.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大專學歷,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滿4年。
2.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滿2年。
3.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或碩士學位,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滿1年。
4.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博士學位。
5.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相關專業相應學歷或學位的人員,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的年限相應增加1年。
(二)參加2個科目考試(報名系統中選擇“免二科”級別)
1.取得藥學或醫學專業高級職稱并在藥學崗位工作的,可*《藥學專業知識(一)》和《藥學專業知識(二)》兩個科目。
2.取得中藥學或中醫學專業高級職稱并在中藥學崗位工作的,可*《中藥學專業知識(一)》和《中藥學專業知識(二)》兩個科目。
(三)報名條件說明
1.符合“免二科”級別的報考人員,取得高級職稱與在藥學、中藥學崗位工作兩個條件須同時具備。高級職稱的類別為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獲得的藥學、醫學或醫藥學專業高級職稱。從事醫療、預防、保健、醫技、護理工作的主任(副主任)醫師、主任(副主任)技師、主任(副主任)護師,從事高等院校教學、科研、管理工作的教授(副教授)等不符合*兩科的條件。高級職稱應于報考截止日之前取得。
2.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或學位的要求是指經*教育行政主管*承認的正規學歷或學位。
3.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規定學歷或學位前后從事該項工作時間的總和,其計算截止日期為2023年12月31日。全日制學歷報考人員未畢業期間經歷不計入工作年限。
四、考試安排和作答要求
(一)考試實行封閉2個小時管理,開考5分鐘后一律禁止進入考場,2小時后方可提前交卷、離場。
(二)各科目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考生應考時攜帶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筆、2B鉛筆和橡皮。
(三)本次考試考場資源全市統籌安排,具體考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五、報名相關事宜
(一)考試報名證明事項推行告知制
報考人員須確定本人符合報名條件,填報的信息均真實、客觀,并簽署《專業技術人員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書》(電子文本),切勿委托他人或機構填寫報名信息、代替本人作出書面(含電子文本)。考試組織機構將在考前、考中、考后對報考人員的內容開展核查,成績合格擬取得資格證書人員信息將在網站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不實填報、虛假的人員將被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納入*信用信息共享平臺,接受“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聯合懲戒處罰,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二)報名流程及注意事項
報考人員須登錄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考試服務頻道”(
1.提交報名信息時間為2023年8月31日至9月6日。注冊信息原則上24小時內返回核查結果,建議報考人員提前完成用戶注冊及學歷、學位信息補充,以免錯過報名。
2.網上繳費時間為2023年9月10日至9月13日。完成報名提交并通過審核的人員即可在此時段內進行網上繳費,繳費成功方為報名成功。報考人員報名成功后,已繳費用不予退還。
3.本項考試不設置補報名或補繳費環節,錯過提交報名信息時段或繳費時段的,均視為放棄報名。
(三)準考證打印
已成功繳費的報考人員可于2023年11月1日至11月6日登錄人事考試服務頻道“打印準考證”欄目下載打印準考證,并按照準考證上的要求在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四)考試大綱
2023年度執業藥師考試大綱以《*執業藥師考試大綱(第八版·2022)》為準,詳見*藥品監督管理局執業藥師資格認證中心網站(
六、考試成績和證書管理
(一)考試成績實行滾動管理。“考全科”級別的人員須在連續4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免二科”級別的人員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
(二)考生可于2023年1月中旬登錄*人事考試網(
(三)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推行專業技術人員電子證書的通知》(人社廳發〔2021〕97號)精神,《*人民共和國執業藥師證書》在印發紙質資格證書的同時推行電子資格證書,考試合格者,可登錄*人事考試網,選擇“證書查驗”欄目,點擊“證書下載”,注冊登錄后下載電子資格證書,電子資格證書與紙質資格證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紙質資格證書仍按照原方式制發,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統一印制,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頒發,該證書在*范圍內有效。
七、收費標準和電子票據領取
(一)按照《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北京市財政局關于監理工程師等考試收費標準的復函》(京發改〔2021〕347號)規定,本項考試收費標準為每人每科51元。
(二)考試收費票據采用電子票據,不再開具紙質票據,電子票據信息在本次考試結束30個工作日內以短信形式陸續推送至考生的報名注冊手機。考生可登錄北京市財政局,根據短信提示自行下載、打印電子票據。報考人員可登錄人事考試服務頻道“服務指南”欄目,點擊“問題解答”查看“電子票據領取”相關事宜。
(三)本次考試結束30個工作日后,還未收到電子票據信息或者誤刪電子票據信息的考生,請將本人姓名、身份證號、手機號及參加考試名稱相關信息發送至郵箱kszxcw@rsj.beijing.gov.cn。發送郵件后的3個工作日會有工作人員與考生聯系,解決相關電子票據問題。
八、疫情防控注意事項
(一)人事考試考生涉及行業領域多、流動性強,為確保考試期間參考人員的健康安全,建議所有考生按照北京新冠疫苗接種“應接盡接”工作要求,考前通過單位或所在社區登記預約,完成疫苗接種。
(二)考生應在考前14天內對自身健康狀況進行監測;考前14天及考試期間避免參加聚會、聚餐等聚集性活動,減少進入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時要做好個人防護。
(三)建議考生考試當天提前1小時到達考點,預留足夠時間配合考點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測。
(四)人事考試防疫相關要求將根據全市疫情防控措施規定的變化隨時調整,請考生以準考證上的要求為準。
九、違紀違規行為處理
(一)報考人員應做到誠信參考,若有違反,將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令第31號)處理。
(二)考生考試時應妥善保管自己的答卷,防止他人抄襲,考試結束后通過技術手段甄別為雷同答卷的考試答卷,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
十、社會監督和咨詢電話
(一)各級人事考試機構不指定任何培訓,并與任何培訓機構無合作關系。
(二)紀檢監察監督舉報:
(三)考試咨詢電話:12333
附件:考試報名流程圖
原文標題:關于做好北京地區2023年度執業藥師考試工作的通知【京人考發〔2022〕2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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