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訓及等級考試項目簡介
一、實施背景2014年8月6日*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目標責任考核評估辦法》的通知。通知中指出:要建立健全二氧化碳強度降低目標責任評價考核制度,并將二氧化碳排放強度降低指標完成情況納入各地區(行業)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評價體系和干部政績考核體系,是強化*責任,確保實現"十二五"碳強度降低目標的重要基礎和制度*。2017年12月20日,*碳排放交易體系正式啟動。建設*碳排放權交易市場是利用市場機制控制和減少溫室氣體排放、推動綠色低碳發展的一項重大制度創新實踐,是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落實黨*、國務院重大決策部署,踐行"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新發展理念的一項重要舉措。2020年12月31日,國務院辦公廳《頒布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為我國的碳交易管理提供政策支持。
二、培養目標針對碳排放項目特點,立足碳排放管理的需求,建立滿足碳排放管理專業技術人才的培養,開展碳排放管理師的專業技術人員培訓及等級考試項目,培養適合當下碳排放、管理的專業型人才。
培訓對象:
(1)各認證評價機構、第三方審核機構、碳標簽產業創新聯盟授權評價機構的從業人員,*管理*工作人員;
(2)從事低碳服務的綜合業務、自營業務及服務業務的第三方咨詢服務機構、推行低碳消費的從業人員及開展綠色、低碳產品研究及市場營銷的從業人員;
(3)2015-2020 任一年溫室氣體排放量達到 2.6 萬噸二氧化碳當量的發 電行業/自備電廠碳排放管理人員;石化、化工、建材、鋼鐵、有色、 造紙、航空等即將納入碳排放管控行業相關單位能源管理人員;
(4)產業企業、研究機構、行業協會從業人員;
(5)其他有志參與*低碳發展,發掘低碳商機,參與碳排放管理及碳標簽體系化建設的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