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種作業低壓電工證報考詳情從業人員所必須持有上崗
低壓電工證屬于從業資格證,相關要求從業者必須持證上崗,擁有低壓電工證后,可從事的工作范圍更廣闊,具體如下:
1、持證上崗;更多電工證信息。加V:18071520504
安全生產監督局要求從事電工行業1000伏以下電工作業的工作人員必須持有低壓電工證,是電工行業中用途廣泛的證件。
2、持證可從事工作范圍
1)從事電氣設備維修維護及保養工作,例如維修電氣線路故障,進行電氣設備調試等;
2)從事電子設備售后服務工作為客戶提供安裝、接線、調試等技術支持;
3)從事物業公司水電行業相關工作,包括小區線路維護、電梯線路維護等;
4)從事建筑行業線路安裝工作,例如大廈照明電路安裝、安防系統安裝、監控系統安裝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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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壓電工證,俗稱:低壓電工作業證、低壓電工操作證、低壓電工上崗證,是指對1千伏(kV)以下的低壓電氣設備進行安裝、調試、運行操作、維護、檢修、改造施工和試驗的作業人員所必須持有的證件。
根據《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第三條規定:特種作業,是指容易發生事故,對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設備、設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業。特種作業的范圍由特種作業目錄規定。特種作業人員,是指直接從事特種作業的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七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相應特種作業證,方可上崗作業。特種作業操作證,由*應急管理部統一式樣、標準及編號。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發證、復審工作實行統一監管、分級實施、教考分離的原則。*應急管理部指導、監督*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發證、復審工作;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負責本行政區域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發證、復審工作。
證書頒發*
低壓電工證由*應急管理部統一式樣、標準及編號,由各地應急管理局考核發證。
證書有效期及復審
《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特種作業操作證有效期為6年,每3年復審一次(不含煤礦),每6年換發一次證書。
特種作業人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更多電工證信息。加V:18071520504
1.年滿18周歲,且不超過*法定退休年齡;
2.無妨礙從事相應特種作業的器質性心臟病、癲癇病、美尼爾氏癥、眩暈癥、癔病、震顫麻痹癥、精神病、癡呆癥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根據《*應急管理部公告》(2018年第12號),申請報考特種作業操作證時,申請人不再提交體檢證明,改為個人健康書面承諾);
3.具有*及以上文化程度(危險化學品、煤礦特種作業人員應當具備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備必要的安全技術知識與技能;
5.相應特種作業規定的其他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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