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物價局7月11日下發緊急通知明確指出:車輛月保收費不得高于6月份的執行標準。
從7月1日起,廣州市實行新的停車收費標準,有部分不屬于實行新收費標準的停車場便打著這個幌子漲價。一些小區的停車場從7月1日起,每月停車費劇增了1.5倍,小區業主直喊“頂唔順”。據某些車主反映,多年來該小區停車費都是每月400元,這是*次提價。
為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廣州市物價局緊急下發了《關于商場等配套停車場停車收費試行期間月保收費標準的通知》(下稱《通知》)。按照物價*的規定,今年7月1日開始作出調整的,只是短時間保管費,月保收費標準不在新的收費標準調整范圍之內。
《通知》明確規定,廣州市商場、娛樂場所、賓館酒店、寫字樓、物流園區和專業市場等配套停車場在停車收費試行期間,月保收費標準不可以高于該停車場在今年6月份實際執行的月保收費標準,也不可以高于現行每天收費標準的30天之和。
廣州市物價局工作人員表示,小區停車場多收取停車費的做法涉嫌違規。
從7月1日起,廣州市實行新的停車收費標準,有部分不屬于實行新收費標準的停車場便打著這個幌子漲價。一些小區的停車場從7月1日起,每月停車費劇增了1.5倍,小區業主直喊“頂唔順”。據某些車主反映,多年來該小區停車費都是每月400元,這是*次提價。
為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廣州市物價局緊急下發了《關于商場等配套停車場停車收費試行期間月保收費標準的通知》(下稱《通知》)。按照物價*的規定,今年7月1日開始作出調整的,只是短時間保管費,月保收費標準不在新的收費標準調整范圍之內。
《通知》明確規定,廣州市商場、娛樂場所、賓館酒店、寫字樓、物流園區和專業市場等配套停車場在停車收費試行期間,月保收費標準不可以高于該停車場在今年6月份實際執行的月保收費標準,也不可以高于現行每天收費標準的30天之和。
廣州市物價局工作人員表示,小區停車場多收取停車費的做法涉嫌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