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計劃和收費
第十六條 具體招生專業和招生計劃以各省級招生管理*公布為準。
第十七條 收費按云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云南省財政廳、云南省教育廳規定的標準執行。目前學費標準如下:
學費元/學年 | 所含專業 |
3400 | 教育技術學、學前教育、體育教育、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少數民族語言文學、編輯出版學、英語、日語、翻譯、菲律賓語、印度尼西亞語、印地語、柬埔寨語、老撾語、緬甸語、馬來語、僧伽羅語、泰語、烏爾都語、越南語、泰米爾語、普什圖語、孟加拉語、尼泊爾語、漢語言文學、廣告學、廣播電視學、網絡與新媒體、歷史學 |
4000 | 政治學與行政學、公共事業管理、行政管理、勞動與社會*、思想政治教育、經濟學、國際經濟與貿易、經濟統計學、法學、社區矯正、工商管理、會計學、財務管理、人力資源管理、旅游管理、經濟與金融、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民族學、社會學、社會工作、人類學 |
4500 | 應用心理學、數學與應用數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物聯網工程、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物理學、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電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信息安全、土木工程、化學、應用化學、環境科學、生物技術、制藥工程、藥物分析 |
5000 | 秘書學、大數據與財務管理、導游 |
8500 | 音樂學、舞蹈學、美術學 |
10000 | 音樂表演、視覺傳達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工藝美術 |
1400 | 少數民族預科班 |
目前住宿費標準如下:
校區 | 棟號 | 房間規格 | 收費標準 |
雨花 校區 | 芷苑、蕙苑學生公寓 | 4人間 | 1200元/人.年 |
芷苑、蕙苑學生公寓 | 6人間 | 800元/人.年 | |
蕙苑學生公寓普通間 | 6人或8人間 | 450元/人.年 | |
榮苑學生公寓 | 2人或4人間 | 1200元/人.年 | |
博濟院普通學生宿舍 | 6-8人間 | 400元/人.年 | |
蓮華 校區 | 西院學生公寓 | 6人間 | 800元/人.年 |
九龍池校區 | 4棟 | 4人間 | 1200元/人.年 |
1、2、5、7棟 | 6人間 | 800元/人.年 | |
香格里拉校區 | 香格里拉職業技術* | 6人間 | 150元/人.年 |
第四章 入學
第十八條 我校確定的錄取名單經生源地省級招生主管*批準后,即向考生發放錄取通知書。
第十九條 按*和云南省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應持錄取通知書和學校規定的有關證件,按期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當向所屬*請假,假期一般不得超過兩周。未經請假或請假逾期者,除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