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稅[2003]第216號 2003年10月13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按照國務院批準的*人壽保險公司重組改制方案精神,為支持其改制上市工作的順利進行,現就*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工資稅前扣除標準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2003年度,*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計稅工資稅前扣除總額為27.98億元,超過部分不得在稅前扣除。
二、從2004年起,以該公司2003年計稅工資稅前扣除總額為基數,按照工資總額增長低于經濟效益增長、工資總額增長低于勞動生產率增長幅度的原則核定其當年實際工資總額,具體辦法由*有關*另行確定。
請遵照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