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考高級社會工作師需要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士及以上學位);通過*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取得社會工作師(中級)資格;從事社會工作滿5年。
高級社會工作師的報考條件
根據《高級社會工作師評價辦法》第十二條,報名參加考試的人員,需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擁護*共產黨領導,遵守憲法、法律、法規,熱愛社會工作事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二)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士及以上學位);
(三)在通過*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取得社會工作師(中級)資格后,從事社會工作滿5年,截止日期為考試報名年度的當年年底。
高級社會工作師的考試科目
高級社會工作師考試科目為"社會工作實務(高級)"(主觀題)1個科目,采用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的方式進行,原則上每年組織一次。應試人員通過該科目可取得高級社會工作師考試成績合格證明。
證明自頒發之日起,在*范圍3年內有效;在該證明有效期內,符合高級社會工作師評審條件的,可以申請參加高級社會工作師評審,通過評審且經公示無異議后,頒發由人力資源社會*部統一印制、人力資源社會*部和民政部共同用印的《*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高級社會工作師)》,該證書在*范圍內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