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考教師證的條件,教師是一個不斷學習,不斷成長的個體,而每一個個體的成長都會影響著整個園所的整體發展,所以只有不斷地學習,才能讓老師的專業水平不斷提高。無錫考幼兒教師證??。
1.無錫考幼兒教師證
【江蘇省教育廳 - 江蘇教師資格考試】:根據《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做好2010年面向社會認定教師資格工作的通知》(蘇教辦師〔2009〕47號)精神,現將無錫市2010年面向社會認定教師資格工作的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申請對象 凡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符合《教師法》規定學歷條件的本市戶籍人員(含2010年應屆大中專畢業生)。 二、學歷條件 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者,應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者,應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申請認定初級中學教師資格者,應具備高等師范專科學校或者其他*專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申請認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者,應具備高等師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本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申請認定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者,應具備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并具有相當助理工程師及其以上或者中級及其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三、職責權限 無錫市教育局作為地市一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負責認定全市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同時根據實際情況,受理并認定申請人戶籍所在地為崇安區、南長區、北塘區的初級中學教師資格和申請人戶籍所在地為新區的初級中學教師資格、*教師資格、幼兒園教師資格。 各市(縣)、區教育局作為縣區一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負責認定本行政區域內的初級中學教師資格、*教師資格、幼兒園教師資格。 四、工作安排 (一)政策咨詢。市、縣兩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于2009年11月下旬面向社會開展政策咨詢活動。無錫市教育局政策咨詢電話:81009807。 (二)教育學、心理學考試。2009年12月1日-12月6日,無錫市教育考試服務中心(市自考辦)面向市區考生開展考試報名工作,江陰、宜興兩市自學考試辦公室面向當地考生開展考試報名工作。2010年2月27日(周六),全省舉行教育學、心理學統一考試。3月21日前公布考試合格人員名單。4月初發放考試合格證書。 (三)普通話水平測試。2009年12月1日-12月6日,無錫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面向社會人員開展普通話水平測試報名工作。2010年1月中旬組織普通話水平測試。3月下旬公布普通話水平測試成績。4月初發放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申請認定教師資格者的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以上標準(幼教、語文*應達到二級甲等)。 (四)材料初審。2010年4月1日-4月3日,市、縣兩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對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提交的證件材料進行初審。 (五)體格檢查。2010年4月3日(周六),市區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在無錫市學校衛生保健所進行體檢。江陰、宜興兩市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在當地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醫院進行體檢。 (六)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2010年4月24日(周六),全市舉行教育教學基本常識統一考試(閉卷考試)。5月中旬,市、縣兩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對申請人進行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試講或說課)。 (七)受理申請。2010年5月10日-5月15日,市、縣兩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正式受理教師資格認定申請材料。 (八)資格認定。2010年5月中旬,市、縣兩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根據職責權限組織教師資格專家審查委員會對申請人的材料進行綜合審查,提出審查意見,并在受理申請材料期限終止之日起30個法定工作日內作出是否符合教師資格條件的認定結論,將結論通知申請人。 (九)發放證書。2010年6月30日前,市、縣兩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向經認定符合教師資格條件者頒發教師資格證書。 有關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具體安排,請教師資格申請人及時關注“無錫教育”網()及各市(縣)、區教育局網站上的公告、通知。 五、收費標準 依據《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于教師資格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蘇價費〔2007〕210號、蘇財綜〔2007〕41號)有關規定,教師資格考試費由教育理論考試費與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費二項構成:教育理論考試費(教育學、心理學兩門考試)每人每門32元;教育教學素質和能力測試費每人150元。 六、違規處理 在申請認定教師資格過程中,有作弊、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玩忽職守等行為的,根據《教師資格條例》、《江蘇省實
無錫考幼兒教師證??,根據上述幾點對你是否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