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低壓電器產品強制性認證所適用的GB/T14048.10-2008 《低壓開關設備和控制設備第5-2部分:控制電路電器和開關元件 接近開關》、GB/T14048.11-2008 《低壓開關設備和控制設備第6-1部分:多功能電器 轉換開關電器》、GB/T22387-2008 《剩余電流動作繼電器》等三個*標準將于2009年8月1日起實施,自2009年8月1日起,上述標準對應產品應按照《*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的規定,符合新版標準要求后方可生產、銷售和進口。
為了保證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的有效實施,依據《關于標準修訂時強制性產品認證有關問題的通知》的有關規定,*認監委公布了對應的低壓電器強制性認證執行新版標準的有關事宜。
公告指出,2009年7月31日前,申請人可自愿選擇GB/T14048.10-2008、GB/T14048.11-2008、GB/T22387-2008(以下簡稱新版標準)或者GB/T14048.10-1999、GB/T14048.11-2002、JB8756-1998(以下簡稱舊版標準)申請認證;自2009年8月1日起,相關指定認證機構應采用新版標準實施認證并出具新版標準認證證書。
對于已按舊版標準獲得強制性認證的產品,舊版標準認證證書持有人應于新版標準實施后、下一次跟蹤檢查之前,向指定認證機構提交轉換新版標準認證證書的申請,并接受實驗室依據對應標準差異項目實施的檢測,合格后換發新版標準認證證書。舊版標準認證證書轉換工作應于2010年8月1日前完成,逾期未完成轉換的認證證書,認證機構應予以暫停;2010年10月31日前仍未完成證書轉換工作的,認證機構應撤銷舊版標準認證證書。
對于2009年8月1日前已經出廠、投放市場并且已不再生產的獲證產品,無需進行證書轉換。詳細內容可登陸*認監委網站公文公告欄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