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城鄉規劃師是從事城鄉規劃的技術人員,注冊城鄉規劃師統一考試是由人事部和建設部共同負責。凡*公民,遵守*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均可報名參加注冊城鄉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
1、獲得城鄉規劃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從事城鄉規劃業務工作滿6年;
2、獲得城鄉規劃專業本科學歷或學位,或取得建筑學學士學位(專業學位),從事城鄉規劃業務工作滿4年;
3、獲得通過專業評估(認證)的城鄉規劃專業本科學歷或學位,從事城鄉規劃業務工作滿3年;
4、獲得城鄉規劃專業碩士學位,或取得建筑學碩士學位(專業學位),從事城鄉規劃業務工作滿2年;
5、獲得通過專業評估(認證)的城鄉規劃專業碩士學位或城市規劃碩士學位(專業學位),或取得城鄉規劃專業博士學位,從事城鄉規劃業務工作滿1年。
除上述規定的情形外,取得其他專業的相應學歷或者學位的人員,從事城鄉規劃業務工作年限相應增加1年。
*科目:
1、通過*統一考試取得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證書并符合《注冊城鄉規劃師*制度規定》(以下簡稱《規定》)中注冊城鄉規劃師*考試報名條件的,可*《城鄉規劃原理》和《城鄉規劃相關知識》科目,只參加《城鄉規劃管理與法規》和《城鄉規劃實務》2個科目的考試。
在連續的2個考試年度內參加上述科目考試并合格,可取得注冊城鄉規劃師執業資格證書。
2、符合上述第5項報名條件的,可*《城鄉規劃原理》科目,只參加《城鄉規劃管理與法規》、《城鄉規劃相關知識》和《城鄉規劃實務》3個科目的考試。
在連續的3個考試年度內參加上述科目考試并合格,可取得注冊城鄉規劃師執業資格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