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教師資格證考試共包括三個科目,不同科目的考試模塊和主要考察內容不同,具體如下:
1、《綜合素質(中學)》科目
主要考查內容包括職業理念、教育法律法規、教師職業道德、文化素養和教師基本能力。
2、《教育知識與能力》科目
主要考察內容包括教育基礎知識和基本原理、中學教學、中學課程、中學生發展心理、中學生學習心理、中學生心理輔導、中學德育、中學班級管理與教師心理等8個部分。
3、《*知識與教學能力(地理)》科目
考試大綱是根據本*特點而制定的,考試環節包括地理*知識、教學設計、教學實施和教學評價4個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