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業醫師資格證是分等級的。執業醫師按等級劃分為執業助理醫師和執業醫師兩種。擁有醫師資格,是醫生獨立開辦醫院、診所的必要條件,執業助理醫師則無法享有此項權利。執業醫師證有四大類別:臨床、中醫、口腔、公共衛生。如果按技術職稱劃分,可依次分為:醫士、醫師、主治醫師、副主任醫師、主任醫師五種。
執業醫師和執業助理醫師的區別:
1、執業醫師在*內地各個醫療機構注冊后可以取得合法執業資格,擁有處方權,同時職稱取得為:醫師。
2、助理注冊后只有在鄉鎮一級衛生院具有處方資格,在其他等級機構需要執業醫師指導下處置病人。可以理解為助理約等于以前的醫士。而且沒有執業醫師資格,無法取得更高的職稱報考資格醫師指受過高等醫學教育或長期從事醫療衛生工作的、經衛生*審查合格的高級醫務衛生人員。
醫師職務摘要
1.醫療技術專業職稱包括醫生,藥劑師,技術員和護士。
2.醫生的職稱包括初級職稱(醫生,醫師/住院醫師),中級職稱(主治醫師),副高級職稱(副主任醫師)和高級職稱(首席醫師)。
3.在醫院中,主任醫師,主任中醫師,主任藥師,主任中藥藥劑師,主任護士,主任檢查員都是高級職稱,依此類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