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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挖掘機按用途怎么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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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建筑型挖掘機。建筑型挖掘機有履帶式、輪胎式和汽車式等幾種。其工作裝置一般有正鏟、反鏟、抓斗、吊鉤等,斗容量一般小于2 m3 ,適用于挖掘和裝載I-IV級土壤或爆破后的V-VI巖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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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采礦型挖掘機(專用型)。采礦型挖掘機主要采掘爆破后的礦石和巖石,一般只用正鏟工作裝置。按作業要求,個別采礦型挖掘機還配有拉鏟裝置和起重裝置,斗容量一般為2-8 m3 ,適用于挖掘爆破后的V-VI級的礦石和巖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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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剝離型挖掘機。剝離型挖掘機有履帶式和步行式兩種,用于露天礦表層剝離和大型基本建設工程。履帶式為正鏟工作裝置,采用鉸接動臂或具有輔助動臂的特種結構形式,斗容量一般為4-53 m3 ,由多臺發動機驅動;采用雙履帶、四履帶或八履帶行走裝置。步行式為拉鏟工作裝置,斗容量一般為4-25 m3 ,由多臺發動機驅動;行走裝置采用步行原理,以解決在松軟或沼澤地面上的行走和穩定問題(使用這種行走裝置,當整機的質量為160-1400噸時,作用在地面上的壓力僅為0.08 --0. 15 MP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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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隧道挖掘機。隧道挖掘機具有特種工作裝置和較小的轉臺尾部回轉半徑,專用于在隧道、坑道、地鐵等狹窄的條件下工作,進行挖掘和裝載I一IV級土壤或爆破后的V- vI巖石。它通常有短臂式和伸縮臂式兩種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