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PA教學學制:公共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的學制可以采取下列兩種方式:
1.非全日制。采用學分制和彈性學制,學習期限2年至4年,課程學習既可以采用業余時間(周末、晚上),也可以每學期集中安排一段時間學習。在校學習時間總和不少于半年。
2.全日制。學制為2年至3年,采用學分制。學員在校脫產學習1年半,修完MPA課程后回工作單位實習或找單位實習和做畢業論文。 培養方式:
1.采用學分制。公共管理碩士專業學位學生必須修滿規定的學分,成績合格者即可進入學位論文寫作。論文答辯通過后按規定的程序授予公共管理碩士專業學位。
2.突出專業學位的應用性強的特點,注重理論聯系實際,培養學生分析和解決問題的技能。教學方式可以采用課堂講授、研討、模擬訓練和社會調查等多種方式,尤其要重視和加強案例教學,必須安排社會實踐或實習環節,讓學生有機會將公共管理的理論和方法用于實際公共管理問題的解決之中。
3.培養過程采用導師組形式,發揮集體指導的作用。要加強與公共*特別是*機構的聯系與交流,吸收有豐富實踐經驗的公共管理人員尤其是高層次*管理人員參加培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