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主管職責
會計機構負責人或會計主管崗位的職責包括:具體領導單位的財務會計工作;組織制定和貫徹執行本單位的財務會計制度;組織編制本單位的各項財務、成本計劃;組織開展財務成本分析;審查或參與擬訂經濟合同、協議和其他經濟文件;負責向單位領導、職工代表大會報告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審查對外報送的財務會計報告;組織單位會計人員的學習、考核,參與單位會計人員的任免和調動。
出納職責
出納崗位的職責包括:辦理現金收付和銀行結算業務,辦理支付業務必須經過主管領導的審核;登記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現金日清月結,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并及時核實、查詢;保管庫存現金和各種有價證券;保管有關印章、空白收據和空白發票。
財產物資核算職責
財產物資核算可分為固定資產、材料物資、庫存商品等核算。
固定資產核算崗位的職責包括:會同有關*擬訂固定資產的核算、管理辦法,編制固定資產目錄并分類、編號;負責固定資產的明細核算,定期核對,做到賬、卡、物相符;監督固定資產的購置、調入、內部轉移、更新改造、租賃、封存、調出、盤點等;計提固定資產折舊和大修理基金;分析固定資產的使用狀況,提高固定資產的利用率。
總會計師職責
大中型企業、事業單位、業務主管*可設置總會計師,并由總會計師負責以下工作: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辟財源,有效地使用資金;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單位有關*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承辦單位主要行政領導人交辦的其他工作;負責本單位財會機構的設置和會計人員的配備、會計專業職務的設置和提出聘任方案;組織會計人員的業務培訓和考核;支持會計人員依法行使職權;協助單位主要行政領導人對企業的生產經營、行政事業單位的業務發展以及基本建設投資等問題作出決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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