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小店區法院已受理了這起因美容整形而引發糾紛的案件
本報10月29日訊 (記者 辛戈)免費獲得價值20萬元的整形手術,變美后為美容醫院提供3年代言。當年被“幸運”選中進行整形的女孩小麗(化名),如今以出現臉部病變為由,將美容醫院告上法庭。今日,太原市小店區法院受理了這起因美容整形而引發糾紛的案件。
2006年年初,小麗與太原市一美容醫院簽訂了美容整形合同。合同中雙方約定,醫院為小麗免費做整形手術,打造“人造美女”,而小麗手術后為其免費做3年的形象代言人。就此事,美容醫院在各個媒體進行了大量的宣傳報道。報道中稱,美容醫院將選一位基礎好、可塑性強的愛美人士,由該院韓國整形專家親自執刀,為其進行整形咨詢、指導、形象設計。但手術進行數次后,小麗履行了合同約定,為該美容醫院做廣告宣傳,但卻未見到韓國美容專家,而且手術也未達到預期的效果。
手術一段時間后,小麗稱感到身體不適,便去省城某醫院做檢查,發現經過整形的部位出現了病變。為此,小麗將美容醫院訴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停止使用其肖像進行宣傳活動,并賠償各項費用。目前,此案還在進一步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