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依據
《*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三條;
《廣東省安全生產條例》第十五條;《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辦法》(*經貿委[1999]13號);
《關于同意委托廣州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承擔特種作業人員培訓管理工作的通知》(粵安監管[2002]89號)。
申辦條件和要求
1、申辦人員已參加經認可有辦學資格的培訓單位的培訓,并完成規定的課時和培訓內容;
2、已通過安全技術理論、實操的考核,取得合格成績;
3、年齡、身體情況符合該工種作業要求。
申報材料
1、辦班申報表一份;
2、安全技術理論、實操考核合格成績表;
3、學員登記表和有效體檢表(指定醫院體檢);
4、小一寸彩照一張。
實施程序
1、培訓機構須向受委托單位廣州市安全生產宣傳教育中心遞交申請材料。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受委托單位應當收取申請材料。
2、受委托單位在收取申請材料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將申請材料報送委托(核發)機關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3、核發機關應當在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十七個工作日內審查并作出行政許可決定。受委托單位自作出行政許可決定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向申請人送達行政許可決定。
審批期限
自受委托單位收取申請材料之日起二十個工作日內作出行政許可決定。
收費依據及標準
本許可事項不收取任何費用
審批結果
按規定科目考核合格的,發給特種作業操作證;不合格的,允許半年內補考二次后成績合格發給特種作業操作證。
實施行政許可機關
1、委托(核發)機關:廣州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2、受委托單位:廣州市安全生產宣傳教育中心
3、委托內容:代為收取行政許可申請材料和送達行政許可決定
4、查詢電話: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法規培訓處(市*大院5號樓西座5樓),電話:83125323;廣州市安全生產宣傳教育中心(廣州市文德路仰忠街3號),電話:83339387;查詢網站:
5、投訴舉報電話:83125201,電子郵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