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體藝函[2007]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若干意見》和《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加強青少年體育增強青少年體質的意見》的要求,為青少年學生提供優質藝術教育活動資源,促進青少年學生健康成長、全面發展,我部組織創編了《*套*中*校園集體舞》,并決定自2007年9月1日起在*中*校全面推廣。
《*套*中*校園集體舞》包括*組《好朋友》、《陽光校園》、《小白船》,*組《青春旋律》、《校園秧歌》,高中組《青春風采》、《校園華爾茲》等7個校園集體舞蹈。該套校園集體舞是在充分調查研究和科學實驗的基礎上,考慮到不同年齡段學生的生理和心理發育規律而創編的,具有鮮明的教育性、科學性和群體參與性,富有時代特點和青春氣息,適合城市和農村的廣大中*生。
開展校園集體舞活動,有助于學生愉悅身心、培養健康的審美情趣,有助于改善學生身體形態和機能,提高身體素質,有助于培養集體主義精神,使學生得到生動活潑的發展。各地教育行政*和中*校要充分認識校園集體舞所具有的特殊教育功能,以開展“*億萬學生陽光體育運動”為契機,采取積極措施,充分利用大課間活動和學生課外集體體育鍛煉時間,積極組織學生開展校園集體舞活動,促進青少年學生德智體美全面發展。
特此通知。
教 育 部
二○○七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