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報考一級建造師的同學,請看北京市一級建造師報名條件。
1.北京一級建造師考試報名條件
一 級 建 造 師 報 考 條 件 -------------------------------------------------------------------------------------- 一、報考條件 (一)凡*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參加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 1、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專科學歷,工作滿6年(截止至2007年12月31日,下同),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4年; 2、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3年; 3、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年; 4、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碩士學位,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年; 5、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博士學位,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年。 (二)部分科目*條件 1、符合上述有關報考條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設部頒發的《建筑業企業一級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可*《建設工程經濟》和《建設工程項目管理》2個科目,只參加《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和《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2個科目的考試: (1)受聘擔任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高級; (2)具有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專科以上學歷并從事建設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0年。 (三)根據《關于同意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組織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凡符合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的香港、澳民居民,均可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報名參加考試。 二、 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專業調整問題 (一)合并的專業類別 1、原“房屋建筑、裝修裝飾”合并為“建筑工程”。 2、將原“礦山、冶煉(土木部分內容)”合并為“礦業工程”。 3、將原“電力、石油化工、機電安裝、冶煉(機電部分內容)”合并為“機電工程”。 (二)保留的專業類別 此次調整中未變動的專業類別有7個:公路、鐵路、民航機場、港口與航道、水利水電、市政公用、通信與廣電。 (三)調整后的專業類別 調整后,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設置10個專業類別: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鐵路工程、民航機場工程、港口與航道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與廣電工程、礦業工程、機電工程。 提 示:各地對考試報考資格會有些許差異,請欲報考的考生詳細咨詢當地人事考試中心!
通過以上北京一級建造師考試報名條件??希望對你有所幫助,有不明白的可以直接來咨詢小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