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 為了規范廣州美容美發化妝行業管理和強化企業的自律意識,營造健康、有序、有效、公平的市場環境,樹立良好的行業品牌和社會形象,促進廣州美容美發化妝行業的健康發展和欣欣向榮,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企業經營規范。
第二條 在廣州市行政區域內依法從事美容美發化妝經營活動的企業,適用本規范。
一、本規范所稱美(理)發,是指根據賓客頭型、臉型、發質和要求,為其設計、剪修、制作發型,提供肩部以上按摩及其相關服務的經營性行為。
二、本規范所稱美容(化妝),是指根據賓客的臉型、皮膚特點和要求,運用多種美容技術、器械和化妝品,為其提供真皮層以上的護膚美容、化妝美容及其相關服務的經營性行為。
第三條 從事美容美發化妝經營活動的企業,應當符合下列基本條件:
一、具有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二、具有固定的經營場所;
三、具有與所經營的服務項目相適應的設施設備;
四、具有取得相應資格證書的專業技術人員。
第四條 企業應當具有明確的服務項目范圍,并按照其服務項目范圍提供服務,不做超越經營范圍的業務。同時從事醫療美容服務的,應當符合衛生管理*的有關規定。
第五條 企業應當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上明示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服務項目和收費標準等。
第六條 企業應當執行本行業的專業技術條件、服務操作標準、質量標準、衛生標準和星級評定標準等,促進廣州美容美發化妝行業的規范和完善。
第七條 企業應當積極采用國際上先進的服務理念、管理方式和經營方式,為消費者提供優質服務。
第八條 企業應遵守《勞動法》,與從業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并指引員工不斷學習新知識、新技術、提高服務素質。
第九條 企業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相關的職業道德規范,珍視和維護職業聲譽,不得從事色情服務等違法活動。
第十條 企業應當加強店規店紀建設,努力建立遵紀守法、文明禮貌、溫馨祥和、友愛互助、積極進取、公平競爭的新店風。
第十一條 企業在提供服務前應當向消費者說明服務價格,令消費者享有知情權,做到明明白白地消費。對所使用的美容美發化妝用品和器械應當向消費者展示,供消費者選擇使用。一切服務收費項目以及在服務過程中銷售的美容美發化妝用品都應明碼標價,不得進行價格欺詐,并應向消費者提供消費憑證。
第十二條 企業在提供服務時,應當詢問消費者的要求,向消費者提供與服務有關的真實信息。對消費者提出的有關產品、服務等方面的問題,應當做出真實明確的答復,不得欺騙和誤導消費者。嚴禁向消費者進行違反科學、弄虛作假、失實廣告、誤導消費的宣傳。
第十三條 企業在提供美容美發化妝服務時,所使用的經營場所應當符合有關衛生規定和標準,具有相應的衛生消毒設備和措施。
第十四條 企業為消費者提供服務使用的產品,應符合*質量標準,不偷工減料,不使用和銷售“三無產品”、假冒偽劣和過期失效的產品。
第十五條 企業在提供美容美發化妝服務時,所使用和銷售的各種洗發、護發、染發、燙發和潔膚、護膚、彩妝等用品以及相應器械,應當符合*有關產品質量和安全衛生的規定和標準;用具器械應做到“一客一消毒”。
第十六條 企業應誠信納稅,嚴格遵守*稅務法規,積極配合*稅務*的監督管理。
第十七條 企業應當尊重同行,公平競爭,同業互助,共同發展。
第十八條 企業應當關心和支持*的現代化建設,積極參加社會公益活動。
第十九條 本規范的起草和實施
一、本規范由廣州市美容美發化妝行業協會負責起草。
二、廣州市美容美發化妝行業協會負責本規范的實施、監督、檢查和管理工作。
三、本規范的解釋權屬廣州市美容美發化妝行業協會。
四、本規范在執行過程中如有與*政策、法律法規有抵觸,應以*政策、法律法規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