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這個職業是比較受歡迎的職業,會計有很多個小種類,今天要說的是1210保稅倉庫 ,對于這個職業不是很了解的可以看一下“1210保稅出口海外倉”與9810有啥區別?,保稅倉庫小知識,保稅區與保稅倉庫的區別?,保稅區倉庫有哪些優惠政策,天津濱海新區保稅倉案例,跨境電商“1210保稅出口”通關模式講解,小貼士|你知道9610、1210、9710和9810的區別嗎?,普通倉庫與保稅區倉庫有什么區別?作用上有什么不同???。
1.“1210保稅出口海外倉”與9810有啥區別?
下列原創內容未經作者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轉載。2021年11月2日,海關總署網站發布《跨境電商“1210保稅出口海外倉”監管模式在江蘇落地》。據該文介紹,2021年10月23日,一批價值200萬元人民幣的電子產品向南京海關所屬無錫海關申報放行后,從無錫綜保區出發,通過上海浦東國際機場發往海外。這是南京海關開展跨境電商“1210保稅出口海外倉”監管模式的首批出口貨物。圖為:無錫海關關員對跨境電商“1210保稅出口海外倉”監管模式的首批出口貨物進行現場監管 吳蔚/攝“1210保稅出口海外倉”究竟是什么含義?與“9810跨境電子商務出口海外倉”有什么區別呢?一位關務朋友也提出了疑問:剛同事又在跟我說,保稅海外倉出口的,一直非常郁悶。區外貨物并沒有銷售給區內,相當于區內倉儲,嚴格來講,根本無需報關,卡口直接走貨,N賬冊處理,海關允許有條件的區內倉庫將保稅和非保稅混倉保管。如果報,按什么監管方式?沒有銷售,哪里的“一般貿易”,更別提退稅了。您抽空時能否比較“保稅電商海外倉出口”與9810優缺點?就這個問題,我在永亮說稅微課堂總群中和朋友們進行了交流,現在匯總整理大家觀點的基礎上,談談自己對這個問題的看法。首先,從公開的檢索結果來看,尚沒有1210保稅出口海外倉的直接規定。首先在北大法寶全文檢索“海外倉“,然后在結果中標題檢索”海關總署“,得到如下四條檢索結果?!逗jP總署公告2021年第75號――關于開展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對企業出口監管試點的公告》僅對9810的海外倉業務模式明確做出了規定,“開展出口海外倉業務的跨境電商企業,還應當在海關開展出口海外倉業務模式備案?!捌浯?,零售的定性可能是“1210保稅出口海外倉”的靈魂所在。《海關總署公告2014年第57號――關于增列海關監管方式代碼的公告》對1210監管方式的定義是,“一、增列海關監管方式代碼“1210”,全稱“保稅跨境貿易電子商務”,簡稱“保稅電商”。適用于境內個人或電子商務企業在經海關認可的電子商務平臺實現跨境交易,并通過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或保稅監管場所進出的電子商務零售進出境商品(海關特殊監管區域、保稅監管場所與境內區外(場所外)之間通過電子商務平臺交易的零售進出口商品不適用該監管方式)?!备鶕鲜鲆幎?,1210的制度設計,重點在于進口時境內保稅倉的監管,至于出口時是否有境外倉,則不是關注的重點。出口時,1210所有的海關監管便利,9810應該都能實現,甚至還會有更大的便利,比如貨物整進整出、退貨調整再出口等。那為什么放著9810不用,又退回到1210呢?我個人的理解是出于對稅收政策的考慮。1210明確的定義是零售(B2C),9810明確的定義是企業對企業(B2B)。選擇“1210保稅出口海外倉”,從單證上來看貨物是“零售”出口的,更加能夠符合*稅務總局在出口退稅以及企業所得稅核定征收方面的政策規定;選擇9810,則可能存在稅收政策適用上的障礙,因為在《海關總署公告2021年第75號――關于開展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對企業出口監管試點的公告》出臺后,*稅務總局并沒有配套的政策出臺,對新增的9710和9810在稅收政策上如何銜接做出規定。這也導致各地稅務機關在退稅當中的做法非常不一致,有的入區退稅、有的出境退稅、有的甚至不退稅。企業為了享受稅收優惠,當然會選擇退回到1210這種更加成熟的監管方式當中去。上述是我自己的一些學習體會,希望*稅務總局盡早明確9810的退稅問題,避免因為政策上的銜接,影響企業對企業跨境電商出口的開展,也避免形成對出口退稅企業的制度陷阱。*,“1210保稅出口海外倉”這種提法可能是不嚴謹的。出口與進口不同,進口征稅是原則,出口征稅是例外。尤其出口退稅的貨物,本來享受的就是0稅率的待遇,依法就不應當征稅,不存在適用保稅制度的前提。保稅的提法,只有對進口征稅的貨物才適用。所以,所謂的“1210保稅出口海外倉”的提法,可能是不太合適的。
2.保稅倉庫小知識
概念保稅倉庫:經海關批準設立的專門存放保稅貨物及其他未辦結海關手續貨物的倉庫。很多人將保稅倉、保稅區混淆,其實在海關監管中屬于不同規章制度調整范疇,運作模式及要求存在很大差異。 上述環節由于貨物沒有進入國內流通,進貨、銷售兩頭都在外,經海關批準后是可以免于納稅。但當貨物轉入國內流通銷售,企業就需要補交稅款。 設立在綜合保稅區、保稅港區內的倉儲場所和保稅倉庫并不完全相同,兩者在海關監管中有嚴格區分,如在運作主體、場所規模、驗收主體、卡口及地磅、查驗場地、視頻聯網、計算機系統等方面均存在不同要求。所以,簡單理解保稅倉庫就是專門存放保稅貨物的倉庫。保稅倉庫的類型按照使用對象不同,保稅倉庫可分為:公用型、自用型和專用型保稅倉庫。公用型保稅倉庫:由主營倉儲業務的*境內獨立企業法人經營,專門向社會提供保稅倉儲服務。自用型保稅倉庫:由特定的*境內獨立企業法人經營,僅存儲供本企業自用的保稅貨物。專用型保稅倉庫:保稅倉庫中專門用來存儲具有特定用途或特殊種類商品的稱為專用型保稅倉庫。專用型保稅倉庫又分為以下4種:保稅倉庫注意事項一、保稅倉庫設立需要的材料:保稅倉庫申請書。保稅倉庫的平面圖和位置圖。對申請設立寄售維修型保稅倉庫的,還應提交經營企業與外商的維修協議。二、不同類型保稅倉庫的面(容)積要求:三、直屬海關批準文件的有效期為1年,申請企業無正當理由逾期未申請驗收或者保稅倉庫驗收不合格的,該保稅倉庫的批準文件自動失效。四、倉庫驗收合格后,海關出具《保稅倉庫注冊登記證書》,證書有效期為3年。五、保稅倉庫不得轉租、轉借給他人經營,不得下設分庫。保稅倉庫業務-辦理流程step1:企業向主管海關提出申請(包括設立、變更、注銷),主管海關審查后報直屬海關復審。step2:直屬海關復審做出決定,向企業下達行政許可決定書等相關文件。不同業務辦理時限設立:主管海關辦理約需20天,直屬海關辦理約需20天(特殊情況可延長10日)變更:主管海關辦理約需10天,直屬海關辦理約需20天延期:主管海關辦理約需15天,直屬海關辦理約需15天注銷:主管海關辦理約需20天,直屬海關辦理約需20天保稅倉庫-貨物管理一、可以存入保稅倉庫的貨物:加工貿易進口貨物轉口貨物供應國際航行載具的油料、物料和維修用零部件供維修外國產品所進口寄售的零部件外商暫存貨物未辦結海關手續的一般貿易貨物經海關批準的其它未辦結海關手續的貨物二、不可以存入保稅倉庫的貨物:*禁止進境的貨物不得存放未經批準的影響公共安全、公共衛生或健康、公共道德或秩序的*限制進境貨物其它貨物三、保稅倉儲貨物可進行包裝、分級、分類、加刷嘜碼、分拆、拼裝等簡單加工,不得進行實質性加工。四、未經海關批準,保稅貨物不得擅自出售、轉讓、抵押、質押、留置、移作他用或進行其它處置。五、保稅倉貨物存儲期限為1年,確有正當理由的可經海關同意延期,除特殊情況外,延期不得超過1年。
3.保稅區與保稅倉庫的區別?
*境內保稅區就形同國外,即國外過來的貨物放在保稅區,相當貨物還在國外,不用交關稅,但出了保稅區進入非保稅區,就是從國外進口到*的意思,要交關稅。*非保稅區貨物進入保稅區,就表示已經出口到國外了,要交關稅了。 保稅倉庫是已經是*境內的意思。只是可以儲存貨物的功能。比如*貿易企業進口貨物入境,但是沒有找到貨物買主,就可以放入保稅倉庫,要交監管費,等找到買家就出庫?;蛘呷霂旌笙氲扔袀€好價錢再賣。這也涉及到海關的不同貿易方式的申報。
4.保稅區倉庫有哪些優惠政策
建議有以下優惠政策 一、關稅優惠政策 從境外進入保稅區的貨物,其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稅收,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1)區內生產性的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所需的機器、設備和其他基建物資,予以免稅; (2)區內企業自用的生產、管理設備和自用合理數量的辦公用品及其所需的維修零配件,生產用燃料,建設生產廠房、倉儲設施所需的物資、設備,予以免稅; (3)保稅區行政管理機構自用合理數量的管理設備和辦公用品及其所需的維修零配件,予以免稅; (4)區內企業為加工出口產品所需的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裝物件,予以保稅; (5)轉口貿易和在保稅區儲存的貨物按照保稅貨物管理。 二、進出口(境)管理政策 (1)經批準設立的保稅區內企業具有在保稅區內開展進出口貿易經營權,可以開展國際貿易和轉口易; (2)對保稅區與境外之間進出的貨物,除實行出口被動配額管理之外,不實行進出口配額、許可證管理; (3)從保稅區進入非保稅區的貨物,按照進口貨物辦理手續,從非保稅區進入保稅區的貨物,按照出口貨物辦理手續; (4)進出保稅區實行報關制的貨物在辦結海關手續后,企業可辦理結付匯、外匯核銷手續; (5)海關對保稅區與非保稅區之間進出的貨物,按照*有關進出口的管理規定實施監管; (6)對保稅區與境外之間進出境的貨物實行備案制管理; (7)區內企業與海關實行電子計算機聯網,進行電子數據交換。 三、功能性政策 (1)保稅區內可以設立“三資”企業或內資企業的貿易公司,可與境外直接開展國際貿易和與國內有進出口經營權的企業開展貿易,也可以與保稅區內企業開展倉儲、展示商品及簡單加工等經營活動; (2)區內加工企業開展加工貿易,生產除*禁止進出口產品、有毒、污染環境、危害*安全或損害社會公共利益,違反一個*原則以及歧視性的產品及需被動配額產品外,原則上不受加工品種和范圍以及產品和產業導向的限制; (3)保稅區內開展加工貿易,實行全額保稅的辦法,可以不受內外銷比例的限制,不實行銀行保證金臺帳制度,不收保證金、不核發登記手冊,加工時間及加工方式不受限制; (4)鼓勵區內企業開展以出口為導向的加工貿易,同時也允許區內企業加工成品銷往國內市場; (5)允許加工企業開展工序中的委托加工; (6)區內倉儲可以儲存除*禁止進出口和明文規定不能在保稅區存儲之外的所有商品; (7)轉口、倉儲貨物可以在區內倉庫進行分級、挑選、刷貼標志、改換包裝等簡單加工。
5.天津濱海新區保稅倉案例,跨境電商“1210保稅出口”通關模式講解
跨境電商“1210保稅出口”模式,是指企業先將貨物批量運至海關監管下的保稅倉庫,待產生海外訂單后,再為已銷商品辦理出境手續。與“9610直郵”出口模式相比,“1210保稅出口”通關模式貨物可整批進、分包裹出,提升電商企業發貨速度,降低海外庫存風險,退稅流程簡便、周期短、效率高。2021年6月5日記者從濱海新區商促局獲悉,濱海新區企業天津云詩科技有限公司成功完成天津市“1210保稅出口”首票數據申報和通關,首票日用品貨物出口隨后將經海運發往韓國。這標志著*(天津)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1210保稅出口”通關模式開通,也標志著濱海新區跨境電商進入直郵和保稅進出口全模式業務發展階段,成為我國少數測通“1210保稅出口”模式的地區之一。濱海新區跨境電商協會秘書長孫春華告訴記者,“我們在2021年年底與赫陽宏泰國際貿易有限公司、*郵政速遞物流公司濱海分公司開始‘1210保稅出口’模式的研究和探索,在**和企業的共同努力下,順利完成測通工作,為我市跨境電商出口的規范化、陽光化開辟了一條新路徑?!蓖ㄟ^該模式出口的跨境電商貨物,還可退回保稅區進行保稅維修再銷售,大大節省了倉儲成本,加快資金回籠;同時,該模式也解決了跨境電商碎片化訂單存在的一系列問題,實現“數據納統”及“入區即退稅”的優勢功能,有利于跨境電商產品規范化、物流信息可追溯及可視化,提升跨境電商出口的合規性。濱海新區商促局副局長張廣旺表示,下一步,他們將借助跨境電商進出口全模式業務優勢,引導區域跨境電商企業挖掘特色產品資源,主動開拓線上海外市場,并組織跨境電商平臺與外貿制造企業對接,在幫助傳統行業轉型升級的同時,推動區域跨境電商產業提速上量,為促消費、穩外貿提供新引擎、新動能。近年來,濱海新區借助海空兩港集聚的地緣優勢和成熟完備的軟硬件配套體系,吸引了大批*跨境電商企業集聚,帶動外貿綜合服務及配套物流企業、跨境電商公共倉等鏈條發展壯大,跨境電商整體規模也不斷擴大,取得了顯著成績。2021年1至4月,濱海新區跨境電商進出口申報訂單達949.86萬單、貨值14.53億元,同比分別增長27.67%、18.58%,在疫情期間持續逆勢增長。像濱海新區跨境電商保稅倉不僅支持9610直郵模式,還支持1210保稅進出口通關模式,這就必須要一套完整的保稅倉倉配物流管理系統做支持,比如4PNT四方網絡的保稅倉倉配物流管理系統解決方案就可以很好的解決這個問題,該解決方案不僅有倉庫管理系統,還有關務管理系統以及應用系統集成API平臺等,可實現與跨境電商平臺、進出口口岸海關與商檢系統或公共通關服務平臺,以及物流渠道商系統對接。
6.小貼士|你知道9610、1210、9710和9810的區別嗎?
2021年8月13日海關總署發布關于擴大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對企業出口監管試點范圍的公告:在現有試點海關基礎上,增加上海、福州、青島、濟南、武漢、長沙、拱北、湛江、南寧、重慶、成都、西安共12個直屬海關開展跨境電商B2B出口監管試點,正式執行日期為2021年9月1日。因此,新加入的12個B2B跨境電商的出口監管試點及之前公布的10個B2B監管試點一起共擴容至22個監管試點城市。針對B2B和B2C這兩種電子商務模式下制定的海關監察代碼9610、1210、9710和9810,你知道這四個代碼代表了什么?以及它們之間的區別嗎?首先你需要了解什么是跨境電商平臺、B2C和B2B,才能更好輔助地理解這四個交易代碼的功能和作用。1.跨境電商平臺“跨境電商平臺”是指為交易雙方提供網頁空間、虛擬經營場所、交易規則、信息發布等服務,設立供交易雙方獨立開展交易活動的信息網絡系統。包括自營平臺和第三方平臺,境內平臺和境外平臺。2.什么是B2C模式?B2C(Business To Customer)模式是電子商務按照交易對象分類其中的一種,代表著我國企業直接面對國外消費者,即是商家和消費者之間的電商交易,以銷售個人消費品為主,物流方面主要采用航空小包、郵寄、快遞等形式。由于進出口貨物在不同的貿易方式下的海關監管、征稅、統計作業的要求不盡相同,為了滿足海關管理的需求,因此在海關報關單中設置海關監管方式代碼字段加以區分。針對跨境電商B2C模式,海關總署制定了代碼9610和1210的海關監管方式。9610跨境貿易電子商務2014年,海關總署發布第12號公告,增列代碼“9610”海關監管方式?!?610”全稱“跨境貿易電子商務”,俗稱“集貨模式”,即B2C(企業對個人)出口。該模式能夠化整為零,靈活便捷滿足境外消費者需求,具有鏈路短、成本低、限制少的特點。該監管方式適用于境內個人或電子商務企業通過電子商務交易平臺實現交易,并采用“清單核放、匯總申報”模式辦理通關手續的電子商務零售進出口商品。也就是說,"9610"出口就是境內企業直郵到境外消費者手中。1210保稅跨境貿易電子商務2014年,海關總署發布第57號公告,增列代碼“1210”海關監管方式?!?210”全稱“保稅跨境貿易電子商務”,簡稱“保稅電商”。該監管方式適用于境內個人或電子商務企業在經海關認可的電子商務平臺實現跨境交易,并通過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或保稅監管場所進出的電子商務零售進出境商品?!?210"相當于境內企業把生產出的貨物存放在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或保稅監管場的倉庫中,即可申請出口退稅,之后按照訂單由倉庫發往境外消費者。3.什么是B2B模式?B2B(Business To Business)全稱“跨境電商企業對企業出口”,是指境內企業通過跨境物流將貨物運送至境外企業或海外倉,并通過跨境電商平臺完成交易的貿易形式,企業根據海關要求傳輸相關電子數據??缇畴娚藼2B出口主要包括兩種模式(9710和9810),企業可根據自身業務類型,選擇相應方式向海關申報。9710跨境電商B2B直接出口*種是新增代碼“9710”簡稱“跨境電商B2B直接出口”,境內企業通過跨境電商平臺與境外企業達成交易后,通過跨境物流將貨物直接出口至境外企業。9810跨境電商B2B出口海外倉第二種是新增代碼“9810”簡稱“跨境電商B2B出口海外倉”,是指境內企業先將貨物通過跨境物流出口至海外倉,通過跨境電商平臺實現交易后從海外倉送達境外購買者。
7.普通倉庫與保稅區倉庫有什么區別?作用上有什么不同?
區別還是蠻大的 普通倉庫沒什么好說的,就是儲存貨物的,負責配送阿什么的 保稅倉庫 (boned warehouse) :經海關批準,在海關監管下,專供存放未辦理關稅手續而入境或過境貨物的場所。。主要就是存放進出口貨物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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