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南*的護理系分數線是370分。
湘南*錄取規則:
學校錄取考生時,實行非平行志愿和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分別在本校招生計劃數的120%和105%以內,確定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學校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情況不同可作適當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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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實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學校公布計劃優先錄取志愿報考的考生,在志愿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可錄取非志愿考生;對于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若平行志愿報考生源不足,學校招生計劃的使用將按照教育部和省級招生*的招生計劃管理規定執行。
專業錄取規則:按高考分數優先的"高考分數清"規則擬錄專業。步,分科類將進檔考生按高考分數降序排序(總分相同時,依次按語文、數學、英語單科成績高低排序);第二步,根據考生專業志愿順序逐一擬錄專業;
第三步,按照高考分數排序、專業志愿擬錄完后,對所報專業均無法滿足且專業服從調劑的考生,再按高考分數排序,優先安排與其專業志愿相適或相近的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則作退檔處理(高水平運動員考生除外)。
福建省、浙江省、江蘇省、上海市和內蒙古自治區按照當地招生主管*規定執行,"高考分數"界定按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文件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