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計劃及專業錄取的要求和限制
(五)各專業招生計劃數以各省(市、區)招生管理*向社會公布的為準,同時我校也將在網上予以公布。錄取過程中,我校將根據生源情況,在各省(市、區)招生管理*協商一致的情況下進行調整。
(六)所有專業外語教學語種為英語,助產專業限招女生,其它專業男女比例不限。(七)招生體檢工作具體按《湖南省教育考試院關于做好2023年全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的通知》執行。
株洲公立衛校,醫*相關招生政策,報名要求,招生分數線,報名方式等可以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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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錄取原則、錄取專業安排及錄取結果的公布
(八)錄取原則:
1、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錄取原則,紀檢監察*全程參與,并接受社會監督;
2、錄取工作按照考生報考學校志愿先后辦理,即先錄取報考我校志愿的考生,若志愿錄不滿時,再錄取第二志愿;
3、對于進檔考生,根據考生考試成績按照專業志愿先后方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安排專業;學校投檔線低分遇多名考生同分時,分別按語、數、外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的原則錄取;
(九)認可各省(市、區)招生辦有關加試科目成績、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
(十)我校通過校園網及時公布錄取信息。考生可通過我校咨詢電話查詢錄取結果(咨詢電話:0731-28519008; 28519116),也可在本省市招生*公布的網站上查詢。考生的錄取通知書,學校根據考生提供的地址用專用特快專遞寄發。
四、收費標準及證書頒發
(十一)學費將嚴格按湖南省教育廳、財政廳、物價局審批的收費標準執行,實行公示收費。
(十二)學生公寓根據住宿人數與設施,收費標準為600--1200元/生年(由學校統一安排)。
(十三)家庭經濟困難的新生,可向學生入學前戶籍所在縣(市、區)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機構申請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還可向學校申請勤工助學崗位。
(十四)學校建立完備的獎學、助學金制度 1、家庭困難、品學兼優的學生可申請和省級獎助學金; 2、學校每年對品學兼優的學生進行獎勵。
(十五)學生畢業時,德、智、體考核合格,頒發湖南中醫藥高等專科學校專科畢業證書,承認其學歷,并進入教育部普通高校學歷查詢系統畢業生學校推薦就業。
五、附則
(十六)本章程適用于我校普通高等專科招生工作。
(十七)本章程由學校招學生工作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