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交通職業技術簡介
云南交通職業技術創建于1952年,時名"云南省交通學校",2001年4月由原云南省公路局職工*、云南省交通學校、云南省交通職工中等專業學校合并組建而成。現有呈貢、普吉、吳井橋校區,占地678畝,與云南省化工學校一體化辦學的龍城校區占地67畝,與企業合作辦學的高新校區占地277畝,另租用學生實習實訓基地495畝。主校區為呈貢校區,位于昆明市呈貢*城。
下設公路與建筑工程、汽車與機電工程、交通運輸工程、交通信息工程、經濟管理、人文藝術、云南同濟中德等12個二級。設有與科大訊飛、中興、廣慧金通、實力集團、諾仕達集團等*企業成立五個產業。設有職業技能鑒定所、云南省交通勘察設計研究院、云南交通土木工程檢測研究中心等7個經濟實體,有交通部"1+32"平臺云南交通職工培訓中心等多種職業培訓資質機構,形成了學歷教育、職業培訓、技能鑒定、技術研發緊密結合的辦學格局。
現有教職工821人,專任教師593人,具有高級職稱教師249人,碩士以上學位教師308人,"雙師型"教師208人。現有省級教學團隊5個,省級教學工作室6個,云南省技能大師工作室1個;交通運輸職業教育教學3人,云南省高層次人才培養支持計劃"云嶺學者"1人,云南省高層次人才培養支持計劃"教學"4人,省級教學6人,云南省設計大師1人,*公路百名工程師1人;交通部吳福--振華基金(獎教金)獲得者2人,省*突出貢獻獎1人;現有享受國務院津貼1人,享受云南省*特殊津貼4人;*交通職業教育專業帶頭人2人,教育部、交通部高職高專領域庫各1人。
全日制在校學生22310人,直接服務交通運輸行業的專業數和學生數均超過60%。畢業生就業率連續多年保持在97%以上,對口交通行業就業比例超過60%,畢業生滿意度持續上升。
共設置專業78個,有教育部認定骨干專業8個,生產性實訓基地3個、協同創新中心2個、雙師培養基地1個;有省級骨干專業9個,交通部等五部委確定的交通運輸示范專業4個。三分之二的專業及學生與交通相關,服務交通運輸的性質特征突出而鮮明,形成了以公路、汽車、軌道運輸為主,兼顧航空運輸為輔的"大交通"專業布局,校企合作專業覆蓋面達。擁有財政支持建設的3個專業、交通部支持建設的1個專業、省財政支持建設的2個專業。通過搭平臺、建制度、強紀律、抓落實,大力加強專業帶頭人、教學團隊建設,緊貼行業和經濟社會發展,構建起一個產學研結合的育人大平臺,走出了一條合作辦學、合作育人、合作就業、合作發展的校企合作之路。獲級教學成果二等獎1項,省科技進步獎2項,省級教學成果一等獎3項、二等獎5項,級精品課程2門,精品資源共享課1門,云南省精品課程23門。
主動服務"一帶一路"和"交通強國"建設,充分利用區域與自身優勢 ,積極開展國際合作與交流。目前,與7個8所高校簽訂了合作協議;先后有29個1952人次留學生和交換生到校學習。在泰國設置了"*云南交通職業技術泰國邦帕空分校" 和"*云南交通職業技術泰國班塞分校"2個境外辦學。在面向周邊人才培養等方面,逐漸形成了自身的特色和影響力。
建校后, 2009年被評為示范性高等職業院校,2019年被評為優質專科高等職業院校。2016年以來3次榮獲*高等職業院校"服務貢獻50強",2次獲"*高等職業院校國際影響力五";榮獲*第六屆黃炎培職業教育獎(學校獎)、"亞太職業院校影響力50強",成為"*—東盟高職院校特色合作項目"院校;被中共云南省委高校工委和教育廳評為云南省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示范學校、云南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與咨詢示范中心、云南省深化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示范高校、云南省創新創業典型經驗高校、云南省"三全育人"綜合改革試點學校。是云南省高職高專院校思想政治理論課建設聯盟會長單位,共15年被評為云南省"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考核一等獎"。2020年被教育部評為"示范性職業教育集團"和"職業院校校長培訓培育基地"。
新時期,云南交通職業技術將始終堅持把立德樹人作為學校教育的根本任務,以勝利召開第二次黨代會為契機,立足于職業教育產教融合的辦學特色,秉承"交融通達,和諧共生"為校訓,圍繞"創新建校、就業驗校、質量立校、管理塑校、實力強校"的治校方略,牢固樹立"在校三年,影響一生,成就一生"的人才培養理念,明晰"以特色取勝,以質量圖強,借外力發力"的發展思路,堅持以就業為導向,以服務為宗旨,以專業群建設為龍頭,以師資隊伍建設為基礎,以產教融合為主線,全面深化改革,協調創新發展,、精確地構建"一個體系",實施"九項工程",為創建*特色高水平高職院校,全面建設"特色鮮明、國內、國際先進"的產業服務型高職學校開好局、起好步,以優異的成績開啟第二次黨代會確立目標的新征程和慶祝建黨100周年。
云南交通職業技術2021年五年制高職(專科)招生計劃(*應屆生
專業代號 | 高職專業代碼 | 高職專業名稱 | 中職專業新代碼 | 中職專業名稱 | 專業類別 | 計劃數 | 聯合辦學學校 |
01 | 500211 | 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 | 700206 | 汽車運用與維修 | 普通類 | 35 | 昆明市盤龍職業高級中學 |
02 | 510202 | 計算機網絡技術 | 710201 | 計算機應用 | 普通類 | 35 | 昆明市盤龍職業高級中學 |
03 | 500211 | 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 | 700206 | 汽車運用與維修 | 普通類 | 35 | 迪慶州民族中等專業學校 |
04 | 500211 | 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 | 700206 | 汽車運用與維修 | 普通類 | 35 | 芒市職業教育中心 |
05 | 500211 | 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 | 700206 | 汽車運用與維修 | 普通類 | 30 | 蒙自市職業高級中學 |
06 | 530802 | 現代物流管理 | 730801 | 物流服務與管理 | 普通類 | 30 | 蒙自市職業高級中學 |
07 | 530302 | 大數據與會計 | 730301 | 會計事務 | 普通類 | 30 | 蒙自市職業高級中學 |
08 | 510202 | 計算機網絡技術 | 710201 | 計算機應用 | 普通類 | 35 | 紅河州財經學校 |
09 | 510202 | 計算機網絡技術 | 710210 | 計算機平面設計 | 普通類 | 35 | 昭通市財貿學校 |
10 | 440501 | 工程造價 | 640501 | 建筑工程造價 | 普通類 | 50 | 云南建設學校 |
11 | 440301 | 建筑工程技術 | 640301 | 建筑工程施工 | 普通類 | 35 | 云南建設學校 |
12 | 460701 | 汽車制造與試驗技術 | 660701 | 汽車制造與檢測 | 普通類 | 25 | 武定縣職業高級中學 |
13 | 500211 | 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 | 700206 | 汽車運用與維修 | 普通類 | 45 | 云南省曲靖應用技術學校 |
14 | 510202 | 計算機網絡技術 | 710201 | 計算機應用 | 普通類 | 70 | 云南省曲靖應用技術學校 |
15 | 530302 | 大數據與會計 | 730301 | 會計事務 | 普通類 | 35 | 云南省曲靖應用技術學校 |
17 | 500211 | 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 | 700206 | 汽車運用與維修 | 普通類 | 35 | 文山市職業高級中學 |
18 | 440501 | 工程造價 | 640501 | 建筑工程造價 | 普通類 | 25 | 文山州財貿學校 |
19 | 500211 | 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 | 700206 | 汽車運用與維修 | 普通類 | 35 | 麗江民族中等學校 |
20 | 500211 | 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 | 700206 | 汽車運用與維修 | 普通類 | 35 | 昆明市晉寧區中等專業學校 |
21 | 510202 | 計算機網絡技術 | 710202 | 計算機網絡技術 | 普通類 | 30 | 昆明市晉寧區中等專業學校 |
22 | 500211 | 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 | 700206 | 汽車運用與維修 | 普通類 | 30 | 祿勸職業高級中學 |
23 | 510202 | 計算機網絡技術 | 710201 | 計算機應用 | 普通類 | 30 | 祿勸職業高級中學 |
24 | 510202 | 計算機網絡技術 | 710202 | 計算機網絡技術 | 普通類 | 35 | 紅河州農業學校 |
25 | 500211 | 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 | 700206 | 汽車運用與維修 | 普通類 | 35 | 紅河州農業學校 |
J1 | 440501 | 工程造價 | 640501 | 建筑工程造價 | 建檔立卡批 | 20 | 云南建設學校 |
J2 | 500211 | 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 | 700206 | 汽車運用與維修 | 建檔立卡批 | 30 | 云南省曲靖應用技術學校 |
30 | 470201 | 應用化工技術 | 670201 | 化學工藝 | 普通類 | 50 | 五年制自辦(一體化) |
34 | 510202 | 計算機網絡技術 | 710202 | 計算機網絡技術 | 普通類 | 50 | 五年制自辦(一體化) |
J3 | 510202 | 計算機網絡技術 | 710202 | 計算機網絡技術 | 建檔立卡批 | 50 | 五年制自辦(一體化) |
J4 | 470201 | 應用化工技術 | 670201 | 化學工藝 | 建檔立卡批 | 50 | 五年制自辦(一體化) |
錄取規則
第十一條 學校實行計算機網上遠程錄取。我校在招生錄取過程中,嚴格執行各項招生政策,落實招生工作"陽光工程",做到公開、公平、公正,讓考生和家長放心。
第十二條 平行志愿初次投檔(或按順序志愿投檔的志愿)未錄滿時,可接收征集志愿(或按順序志愿投檔的非志愿)。
第十三條 在同一投檔批次,對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學校錄取按"專業志愿優先"原則進行,即先錄取志愿專業的考生,從高分到低分安排專業。志愿專業處理完后,將所有未定專業的考生按其第二志愿專業分類, 從高分到低分安排專業。以此類推,直至安排完所有專業,接收非志愿考生,專業志愿之間不設分數級差。
注:在專業志愿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再考慮第二專業志愿的考生并按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專業,以此類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