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廣州地稅第四稽查局深入開展對建安企業的納稅評估和檢查,通過加強對企業往來款項的檢查,發現某建安企業隱瞞收入4000多萬元,*查補各項稅費金及罰款共計600多萬元。
在對該企業檢查過程中,稽查人員通過評估模型測算其納稅比例和稅負水平,結合行業稅收預警值進行比對,結果顯示該企業稅負水平異常。隨后,稽查人員通過仔細核對賬薄資料發現,該企業兩年前曾收到某關聯房地產開發公司預付賬款500萬元,直到稽查人員檢查時仍未結轉收入。公司財務解釋說:“這500萬元是預收材料款,工程尚未開工”。為了核實情況,稽查人員到相關*了解工程實際進度,獲取相關資料,通過對相關合同、工程預算、決算及工程成本等主要數據指標進行對比和分析,發現該企業這項造價為4000多萬元的工程實際已于2005年底全部完工,并辦理了工程決算手續,但卻從未進行申報納稅。*,稅務機關根據相關稅收法規對企業查處營業稅、企業所得稅等稅費、滯納金及罰款共計600余萬。
據了解,城市化建設進程的加快給建筑安裝行業帶來了難得的發展機遇。然而,由于建筑安裝行業的生產經營過程具有流動性和不穩定性等特點,致使部分建安企業之間互相庇護,利用往來帳偷稅現象時有發生,導致*稅款大量流失。廣州地稅表示,下一步將更加細化和深入開展稽查案件的案前評估與檢查,利用科學方法和技術,發現和查處各種稅收違法行為,規范稅收秩序。(周玉環 佘虹志 王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