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級市勞動局、工商行政管理(分)局、各有關單位:
現將廣東省勞動廳、廣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轉發勞動部、*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從業人員實行證書制度有關問題的通知》轉發給你們,并提出如下貫徹意見,請一并執行。
一、對本市個體戶工商戶、私營企業從業人員的實行分類管理和持證上崗制度。個體工商戶和私營企業從業人員的分為開(執)業必備資格和從業上崗資格兩類管理。
有關職業(工種)的從業人員必須按規定持有合法有效的證書,即持有由勞動行政*核發的《*人民共和國技術等級征書》、《*人民共和國技師合格證》、《*人民共和國高級技師合格證》。其中從事納入省規定開(執)業必備資格管理的相關職業(工種)的人員,在申辦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時,必須向有關工商行政管理*出具合法有效的相關職業(工種)的證書,工商行政管理*才批準登記開業。從事納入省規定從業上崗資格管理的職業(工種)的,必須取得相應的證書才能上崗。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在招收該類職業(工種)的員工時,必須驗明其證書。在辦理招工錄用手續時,必須向有關勞動行政*出具所招用人員的證書,勞動行政*方可為其辦理錄用、勞動合同鑒證、核發《職工勞動手冊》等手續。
二、加強新開業的個體工商戶和私營企業從業人員的管理。自1998年4月1日起,凡欲從事納入本省首批開業必備資格管理的職業(工種),申請開辦個體工商戶和私營企業的,其中個體工商戶的持照人或從業人員中必須有1名以上持有合法有效的證書者,私營企業的投資者或從業人員必須有2名以上持有合法有效的證書者,具備此條件并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的,工商行政管理*才受理其開業申請。暫時未取得所須的,待持照者所送培訓人員考核通過市勞動行政*認定的職業技能鑒定所(站)進行相應技術等級的職業技能鑒定,取得市勞動局核發的專業(工種)證書(技術等級證書)后,工商行政管理*再發給其營業執照正本,允許其正式開業。對取得證書的人數達不到領取營業執照要求,但已有相應人數報名參加技能培訓的個體工商戶和私營企業申辦者,工商*根據實際情況,可先發給有效期三個月的《營業執照》、《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使其能籌辦運作。
三、大力組織個體工商戶和私營企業從業人員參加職業技能培訓和鑒定。
勞動行政*、工商行政管理*應充分發揮個體勞動者協會和私營企業協會的作用,市個體勞動者協會、市私營企業協會應配合勞動行政*、工商行政管理*統管此項工作。各區、縣級市個協、私協應在市個協、私協的統一領導下,組織個體工商戶和私營企業從業人員參加已納入省規定的各種開(執)業必備資格的職業(工種)技能培訓,并組織他們參加職業技能鑒定。市個協、私協和社會上其他具有辦條件的單位或個人,可按規定開辦面向社會的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市勞動局對符合*規定條件和廣州市職業技能鑒定所(站)發展規劃,可批準其為職業技能鑒定所(站),開展相應的職業技能鑒定工作。
四、加強對使用證書的監督管理
各級勞動行政*和工商行政管理*,必須重視在個體工商戶和私營企業實行證書制度的工作,加強檢查監督。到規定時間仍未取得相應證書的,勞動行政*和工商行政管理*均可進行糾正。對其中仍然不參加培訓和鑒定領取證書的,工商行政管理*有權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責令其停止營業或吊銷其營業執照,待其領取證書后,才允許其重新營業。對目前在用的(包括從非勞動行政*和區、縣級市勞動門取得的證書)美容美發、汽車摩托車修理、中西藥營業員、家用電子產品維修工、制冷設備維修工、家用電熱與電動器具維修工證或家電培訓證書,可用至1998年6月1日。屆時,上述工種將一律實行以初級技術等級為起點的等級證書上崗制度。從1998年10月起,對上述工種進行再鑒定,鑒定均以初級技術等級為起點,不再進行證書層次的培訓、鑒定考核工作。
特此通知
現將廣東省勞動廳、廣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轉發勞動部、*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從業人員實行證書制度有關問題的通知》轉發給你們,并提出如下貫徹意見,請一并執行。
一、對本市個體戶工商戶、私營企業從業人員的實行分類管理和持證上崗制度。個體工商戶和私營企業從業人員的分為開(執)業必備資格和從業上崗資格兩類管理。
有關職業(工種)的從業人員必須按規定持有合法有效的證書,即持有由勞動行政*核發的《*人民共和國技術等級征書》、《*人民共和國技師合格證》、《*人民共和國高級技師合格證》。其中從事納入省規定開(執)業必備資格管理的相關職業(工種)的人員,在申辦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時,必須向有關工商行政管理*出具合法有效的相關職業(工種)的證書,工商行政管理*才批準登記開業。從事納入省規定從業上崗資格管理的職業(工種)的,必須取得相應的證書才能上崗。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在招收該類職業(工種)的員工時,必須驗明其證書。在辦理招工錄用手續時,必須向有關勞動行政*出具所招用人員的證書,勞動行政*方可為其辦理錄用、勞動合同鑒證、核發《職工勞動手冊》等手續。
二、加強新開業的個體工商戶和私營企業從業人員的管理。自1998年4月1日起,凡欲從事納入本省首批開業必備資格管理的職業(工種),申請開辦個體工商戶和私營企業的,其中個體工商戶的持照人或從業人員中必須有1名以上持有合法有效的證書者,私營企業的投資者或從業人員必須有2名以上持有合法有效的證書者,具備此條件并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的,工商行政管理*才受理其開業申請。暫時未取得所須的,待持照者所送培訓人員考核通過市勞動行政*認定的職業技能鑒定所(站)進行相應技術等級的職業技能鑒定,取得市勞動局核發的專業(工種)證書(技術等級證書)后,工商行政管理*再發給其營業執照正本,允許其正式開業。對取得證書的人數達不到領取營業執照要求,但已有相應人數報名參加技能培訓的個體工商戶和私營企業申辦者,工商*根據實際情況,可先發給有效期三個月的《營業執照》、《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使其能籌辦運作。
三、大力組織個體工商戶和私營企業從業人員參加職業技能培訓和鑒定。
勞動行政*、工商行政管理*應充分發揮個體勞動者協會和私營企業協會的作用,市個體勞動者協會、市私營企業協會應配合勞動行政*、工商行政管理*統管此項工作。各區、縣級市個協、私協應在市個協、私協的統一領導下,組織個體工商戶和私營企業從業人員參加已納入省規定的各種開(執)業必備資格的職業(工種)技能培訓,并組織他們參加職業技能鑒定。市個協、私協和社會上其他具有辦條件的單位或個人,可按規定開辦面向社會的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市勞動局對符合*規定條件和廣州市職業技能鑒定所(站)發展規劃,可批準其為職業技能鑒定所(站),開展相應的職業技能鑒定工作。
四、加強對使用證書的監督管理
各級勞動行政*和工商行政管理*,必須重視在個體工商戶和私營企業實行證書制度的工作,加強檢查監督。到規定時間仍未取得相應證書的,勞動行政*和工商行政管理*均可進行糾正。對其中仍然不參加培訓和鑒定領取證書的,工商行政管理*有權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責令其停止營業或吊銷其營業執照,待其領取證書后,才允許其重新營業。對目前在用的(包括從非勞動行政*和區、縣級市勞動門取得的證書)美容美發、汽車摩托車修理、中西藥營業員、家用電子產品維修工、制冷設備維修工、家用電熱與電動器具維修工證或家電培訓證書,可用至1998年6月1日。屆時,上述工種將一律實行以初級技術等級為起點的等級證書上崗制度。從1998年10月起,對上述工種進行再鑒定,鑒定均以初級技術等級為起點,不再進行證書層次的培訓、鑒定考核工作。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