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政法干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筆試科目考試大綱
政法干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招生服務網筆試包括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和教育入學考試。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內容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考試。教育考試科目由教育部根據*統一高等院校入學考試模式,結合試點班特點按層次確定,報考專科的考生需參加文化綜合(歷史、地理、政治)的考試;報考專科及以上學歷起點本科和第二學士學位的考生需參加民法學的考試;報考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的考生需參加專業綜合I(刑法學、民法學)、專業綜合II(法理學、*憲法學、*法制史)的考試(詳見附件二)。考試范圍以《考試大綱》為準。《考試大綱》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分別負責制定。
本次考試在試點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省會城市、自治區首府和直轄市設置考點。各試點省級公務員主管*根據考生報名情況可以在其他地方設置考點。考務工作在試點工作協調小組的統一領導下,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由試點省級公務員主管*具體負責,教育考試由相關*商定并組織實施。
各科考試大綱下載:
1.行政職業能力和申論大綱.rar
2.民法學大綱.rar
3.文化綜合大綱.rar
4.專業綜合I大綱.rar
5.專業綜合II大綱.rar
本文自[華圖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