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名條件
1. 遵守*憲法和法律。
2. *承認學歷的各類高、中等學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職、從業人員和社會其他人員。
3. 身體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響所報專業學習。
4. 報考高中起點升本科(以下簡稱高起本)或高中起點升專科(以下簡稱高起專)的考生應具有高中(含中專、職高、技校)畢業文化程度。
5. 報考成人高等學校本科(以下簡稱成考本科)或成人高等學校專科(以下簡稱成考專科)的考生必須是已取得經教育部審定核準的國民教育系列高等學校、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機構頒發的專科畢業證書的人員。
6. 報考成人高等學校第二本科(以下簡稱成考二學歷)的考生必須是已通過教育部審定核準的國民教育系列高等學校、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機構頒發的專科或以上畢業證書的人員。
7. 報考醫學門類各專業的考生必須是相關醫學類專業的在職人員。
8. 考生一般應在*所在地報名,外省籍在我省工作的考生憑工作證明和公安*出具的暫住證明也可在我省報考。
9. 考生不得跨科類報名,各市接待考生報名的具體辦法見附件一。
10. 考生報名時須交驗身份證原件,并交近期免冠正面同底一寸照片二張。
11. 符合照顧加分條件的考生應在報名時辦理有關手續,報名結束后不再辦理。
12. 考生報名時須填報《考生報名信息卡》,并認真校對有關內容。
13. 考生報名時須繳納報名費,具體金額按省物價局、省財政廳核定的標準執行。
14. 報考高中起點升本科(以下簡稱高起本)的考生應按以下兩個步驟填報志愿:
(1)報考高起本又未通過入學水平考試的考生,可同時兼報高起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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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填報志愿時考生可以兼報相關語種的第二專業專長;
(3)所有報考*司法警官、解放軍軍事院校和報考公安部所屬*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公安海警、公安邊防部隊高等專科學校的考生,須通過軍事院校政治文化知識考核(簡稱軍檢),統一打印軍檢表,然后到當地公安機關進行面試和體能測試;
(4)報考藝術類專業的考生須在*志愿欄內選報本人所考專業對應的院系及專業,并在該欄內選擇相應的考點參加專業考試;
(5)填報體育類專業的考生須按所報考院校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體育術科考試;
(6)報考長春職工醫科*、長春醫學高等專科學校醫學類專業和吉林職工醫科*口腔醫學專業(專科脫產班)、臨床醫學專業(專科脫產班)、護理學專業(專科脫產班)、護理學專業(專升本脫產班)、護理學專業(高起本脫產班)、護理學專業(成人脫產班)、臨床醫學專業(專升本脫產班)、醫學檢驗專業(專升本脫產班)、醫學檢驗專業(高起本脫產班)、臨床醫學專業(高起本脫產班)、臨床醫學專業(高起專脫產班)、護理學專業(高起專脫產班)、護理學專業(高起專函授班)、臨床醫學專業(高起專函授班)的考生須持所在單位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材料到所報考學校進行資格審核后辦理報名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