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考對象。符合湖南省普通高考(含對口招生考試)報名條件并已參加高考報名的人員。對于符合報名條件尚未參加高考報名、且有意愿報考高職單招的人員,須到戶籍所在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名點辦理補報名手續。具體事項由省教育考試院安排。
(二)符合上述報名條件的退役軍人、農民工、下崗失業人員、新型職業農民及企業在崗人員五類社會人員繼續納入單招對象范圍。
名稱 | 專業名稱 | 學制 | 單招計劃 | 專業詳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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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前教育 | 早期教育 | 三年 | 100 | 專業詳情 |
學前教育 | 三年 | 200 | 專業詳情 | |
嬰幼兒托育服務與管理 | 三年 | 100 | 專業詳情 | |
體育教育 | 三年 | 50 | 專業詳情 | |
藝術 | 美術教育 | 三年 | 60 | 專業詳情 |
舞蹈表演 | 三年 | 20 | 專業詳情 | |
視覺傳達設計 | 三年 | 70 | 專業詳情 | |
動漫設計 | 三年 | 80 | 專業詳情 | |
舞蹈教育 | 三年 | 30 | 專業詳情 | |
信息技術 | 軟件技術 | 三年 | 100 | 專業詳情 |
數字媒體技術 | 三年 | 150 | 專業詳情 | |
云計算技術應用 | 三年 | 100 | 專業詳情 | |
電子商務 | 三年 | 100 | 專業詳情 | |
現代教育技術 | 三年 | 20 | 專業詳情 |
(一)學校自行組考。各高職院校按照全省統一要求,進一步完善?"文化素質+職業技能"考試招生辦法,不斷提高技能人才選拔的質量。考生參加擬報考高職院校組織的文化素質測試和職業技能測試,取得的綜合成績作為單招錄取的依據。
(二)考試命題、考試內容及形式。各高職院校按照考生類別分別進行命題和組考,考生按報名類別和高職院校組考要求參考。具體考試科目及要求如下:
1.文化素質測試。文化素質測試按普通高中類和中職類分別組織進行。其中,對于有應屆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的考生,原則上應直接使用學考成績。對于中職類考生、往屆普通高*生和同等學力考生,由招生院校依據《中等職業學校公共基礎課課程標準》及高中教育階段語文、數學、英語等基礎科目知識等有關內容單獨組織文化素質考試。
2.職業技能測試。職業技能(或適應性,下同)測試分考生類別進行,測試分面試和非面試兩部分,成績之和為職業技能測試總成績。其中,非面試可采取筆試、機試或實踐操作等客觀方式考察考生職業技能,所占分值的比重不低于職業技能測試總成績的80%;采取面試等主觀方式考察考生有關綜合素質所占分值的比重不高于職業技能測試總成績的20%。為提高技能人才選拔的針對性,各高職院校原則上要根據不同專業大類或專業(類),分別確定測試內容,更好地滿足不同專業(類)人才選拔和培養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