婁底衛生職業學校2023詳細介紹
護理*為我校學生人數*多、規模*大的二級*,設有護理、助產2個專業,其中護理專業還設有康復護理、老年護理、口腔護理3個方向。現有在校學生5900人。護理專業創辦于1915年由美國基督教開辦的廣德高級護士學校,至今年已有105年的發展歷史,為我校重點專業和精品專業,護理實訓基地為*財政支持的職業教育實訓基地;助產專業開辦于1951年,為*骨干專業,*首批健康服務類示范專業點。護理*現有教職工91人,其中教授9人,副教授及其他副高職稱26人,具有碩士學位的教師40人;有省級專業帶頭人1人、院級專業帶頭人2人,省級青年骨干教師5人、院級骨干教師15人,國內訪問學者9人,省護教協同聯盟教學*1人;多人擔任各專業學會副理事長、常務理事和理事等職務。2020年,護理*獲批湖南省"三全育人"綜合改革試點院(系)。
婁底衛生職業學校2023詳細介紹
*:醫學
專業名稱:營養學專業
招生層次:中專+大專(可升本)
培養目標:培養能夠對人體營養狀況及膳食營養進行評價、管理和指導;開展預防常見的以及與營養相關的慢性病的飲食營養指導工作;具備膳食營養狀況調查分析能力、營養食品開發的設計與評價的應用型高等職業技術人才。
課程設置:中醫學基礎、解剖生理學、病理學、中藥學、方劑學、病理學、藥理學、基礎營養學、西醫內科學、西醫外科學、食品微生物學、食品毒理學、食品衛生學、烹飪學基礎、臨床營養學、中醫藥膳學、衛生法規與監督等。
就業方向:1.醫院營養科從事營養技師2.保健食品等公司做咨詢3.健身美容體檢等行業營養顧問4.健康主題
護理*為我校學生人數*多、規模*大的二級*,設有護理、助產2個專業,其中護理專業還設有康復護理、老年護理、口腔護理3個方向。現有在校學生5900人。護理專業創辦于1915年由美國基督教開辦的廣德高級護士學校,至今年已有105年的發展歷史,為我校重點專業和精品專業,護理實訓基地為*財政支持的職業教育實訓基地;助產專業開辦于1951年,為*骨干專業,*首批健康服務類示范專業點。護理*現有教職工91人,其中教授9人,副教授及其他副高職稱26人,具有碩士學位的教師40人;有省級專業帶頭人1人、院級專業帶頭人2人,省級青年骨干教師5人、院級骨干教師15人,國內訪問學者9人,省護教協同聯盟教學*1人;多人擔任各專業學會副理事長、常務理事和理事等職務。2020年,護理*獲批湖南省"三全育人"綜合改革試點院(系)。
婁底衛生職業學校2023詳細介紹
*:醫學
專業名稱:營養學專業
招生層次:中專+大專(可升本)
培養目標:培養能夠對人體營養狀況及膳食營養進行評價、管理和指導;開展預防常見的以及與營養相關的慢性病的飲食營養指導工作;具備膳食營養狀況調查分析能力、營養食品開發的設計與評價的應用型高等職業技術人才。
課程設置:中醫學基礎、解剖生理學、病理學、中藥學、方劑學、病理學、藥理學、基礎營養學、西醫內科學、西醫外科學、食品微生物學、食品毒理學、食品衛生學、烹飪學基礎、臨床營養學、中醫藥膳學、衛生法規與監督等。
就業方向:1.醫院營養科從事營養技師2.保健食品等公司做咨詢3.健身美容體檢等行業營養顧問4.健康主題
7.對虛報學生人數,騙取中職*補助資金等違規行為如何處理?
答:根據《關于擴大中等職業教育免學費政策范圍 進一步完善*助學金制度的意見》(財教[2012]376號)、《中等職業學校免學費補助資金管理辦法》(財教[2013]84號)、《中等職業學校*助學金管理辦法》(財教[2013]110號)和《關于嚴禁虛報學生人數騙取中等職業學校*助學金、免學費補助資金的通知》(教職成[2010]15號)等相關文件規定,對弄虛作假、套取財政專項資金或擠占、挪用、滯留*資助資金的行為,一經查實,除收回套取的財政專項資金外,按照國務院《財政違法行為處分條例》(國務院令第427號)有關規定嚴肅處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對存在套取中職資助資金行為的學校,采取通報批評、"黃牌"或"紅牌"警告、限制招生等措施,對情節嚴重的民辦學校,按照《民辦教育促進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停止招生,吊銷辦學許可證;對存在套取中職資助資金現象的省份,*財政將按照套取資金數的雙倍扣減該省份有關以獎代補資金,并按隸屬關系取消學校所在縣(市、區)中職改革發展示范校項目的申報資格,從查處之日起,三年內*財政對違規學校不給予職業教育專項資金支持。
*條:嚴禁招生虛假宣傳、欺騙誤導學生的行為。
第二條:嚴禁在招生過程中搞區域間、學校間生源封鎖和地
方保護。
第三條:嚴禁高中階段學校向*學校和教師支付招生費用,
或*學校和教師向高中階段學校索要、收取任何名義的經費、
實物。
第四條:嚴禁*學校和教師替代、干預學生填報*志愿
或選擇就讀學校。
第五條:嚴禁公辦民辦普通高中不按照審批機關統一批準的
招生計劃、范圍、標準和方式招生。
第六條:嚴禁中職學校未經批準以任何名義設立異地分校和辦學點,或未經批準與其他學校、教育機構開展聯合辦學,或委
托招生中介機構進行有償招生,或提前招收*未畢業學生,或
舉辦普高班,或擅自開辦國控專業,或通過虛假注冊、雙重注冊
學籍等違法違規手段套取*資助專項資金等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