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基本建設任務的迅速開展,建筑施工隊伍的不斷壯大,以及當前建筑市場體制的不完善,不少建筑施工企業不具備相應的資質,隊伍素質低下,技術力量薄弱。小企業*大公司或"搞家族式"的管理,各種規章制度不完善、不健全,使一些單位在原材料取樣或砼、砂漿試塊制作中弄虛作假,導致檢測單位簽發的檢測報告不能真實反映工程質量,從而使工程上使用的不合格材料不能及時發現,給工程留下了質量問題及安全隱患。另一方面,少數檢測單位的個別檢測人員缺乏應有的職業道德,存在出具虛假檢測報告現象,使檢測手段失去了對工程質量的控制作用。三是個別監理企業及監理人員對見證取樣工作缺乏足夠重視,見證人員(持證人員)數量不足或缺乏見證取樣方面的知識,造成管理工作的"不作為",從而使材料檢驗方面工作失控。四是"甲供"材料、設備較多,甲方沒人去送試,施工單位拿過來就用,監理單位束手無策。 prefix="o" ns=":">
為了扭轉上述的不規范、不重視、不作為的局面,監理單位責任是十分主要的。因此,無論是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檢測單位和監理單位,對見證取樣、送檢工作都必須強制執行有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