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脫胎于1551年創建的龍洲書院,筑基于1925年更名的益陽縣立龍洲師范學校,起始于1949年10月1日定名的湖南省益陽師范學校。櫛風沐雨近百年,學校涵育了*的師范文化,形成了成熟的教師培養、培訓理念和模式,在湖南師范教育史上有著重要地位。2021年,在百年師范基礎上,益陽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成功獲批為專科層次的高等學校,開啟全新征程。
*章 總 則
*條 為進一步規范益陽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單獨招生工作,根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及教育部有關規定,按照湖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3年高職院校單獨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2〕54號)文件,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為益陽師范高等專科學校,位于湖南省益陽市赫山區,地址:湖南省益陽市益陽大道238號。
第三條 學校是經*教育部備案、湖南省人民*批準成立、益陽市人民*主管的一所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專科學校。
第四條 按*招生管理規定錄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學籍的學生,在校期間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理論和實踐教學環節,符合畢業條件者,頒發相應學歷證書,并報湖南省教育廳電子注冊。頒發學歷證書學校名稱:益陽師范高等專科學校,證書種類: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專科畢業證書。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五條 益陽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學校領導和相關*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是全面領導學校單獨招生工作,研究決定單獨招生工作重要事項。學校招生就業處是組織實施單獨招生工作的專門機構,負責單獨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條 學校成立紀檢監察辦公室,負責監督單獨招生政策的貫徹落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以*單獨招生錄取的公開、公平、公正。
第三章 單招專業及招生計劃
第七條 學校根據優化生源結構、促進入學機會均等、保持學校招生相對穩定的原則,確定我校10個專業進行單獨招生。
第八條 我校2023年單招總計劃為1100人(含退役軍人10人),具體單獨招生專業、計劃和收費標準如下表。
組別 | 專業名稱 | 學制 | 計劃數 | 學費(元/年) |
專業組一 | 學前教育 | 三年 | 220 | 3500 |
嬰幼兒托育服務與管理 | 三年 | 130 | 4200 | |
現代教育技術 | 三年 | 150 | 3500 | |
工業機器人技術 | 三年 | 200 | 4600 | |
軟件技術 | 三年 | 70 | 7800 | |
人工智能技術應用 | 三年 | 70 | 4600 | |
專業組二 | 音樂表演 | 三年 | 60 | 7500 |
舞蹈表演 | 三年 | 60 | 7500 | |
環境藝術設計 | 三年 | 70 | 7500 | |
數字媒體藝術設計 | 三年 | 70 | 7500 | |
總計 | 1100(含退役軍人10人) —— |
注:★退役軍人考生依據報考情況單列計劃、單獨錄取,自行選擇招生專業報考。
★表內專業及計劃數以湖南省教育廳批復為準。
★實際收費按2023年湖南省發改委核定標準執行。
單獨招生考試結束后,以實際參考人數為基數,確定應屆普通高中畢業考生(使用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有效成績)、中職考生和往屆普通高*生及同等學力考生(含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有效成績不全的應屆普通高*生,下同)兩類考生的分專業招生計劃,保證兩類考生的錄取比例總體基本均衡。各類別各專業計劃確定并公布后,一律不得調整和追加。
第四章 報名、繳費、準考證打印及考試時間
第九條 報名條件。符合湖南省2023年普通高考(含對口招生考試)報名條件并已參加高考報名的人員均可報名我校單獨招生。
第十條 具體報名時間和方式。報名時間:2023年2月21日-2月28日。考生可登錄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考生綜合信息平臺(:)或"瀟湘高考"APP(通過蘋果應用商店、騰訊應用寶、華為應用商店或"考生綜合信息平臺"首頁下載APP)填報報考信息。
第十一條 根據考生類別我校設專業組一和專業組二,考生根據個人意愿可選擇一個專業組報考。填報我校志愿的考生選擇專業組一時可任選2個專業進行填報,選擇專業組二時可選取填報2個專業,并表明是否同意專業調劑(注:不可同時跨專業組一和專業組二填報,否則第二專業志愿無效)。在報名系統中多填專業視為無效。
第十二條 社會人員身份認定。退役軍人報考我校后,須在2023年2月23日—24日到我校按要求提交退出現役證或轉業證。不能提供上述資料的考生以普通高中往屆生或同等學歷人員身份報考,不能享受免文化成績測試的政策。提供虛假資料的,我校將及時上報省教育考試院按規定追究相關責任。
第十三條 考試費繳納:2023年3月1日—3日,進入我校官網按《繳費指南》網上繳納考試費,每人80元,不接受現場繳費。繳費流程詳見學校招生網,:
第十四條 準考證打印:2022年3月6日—8日,具體方法詳見學校招生網,:
在規定時間內未繳納考試費者、未打印《準考證》者,視為放棄單招考試,不予安排考場。二志愿繳費、打印準考證、考試時間另行通知,以湖南省教育考試院發布通知為準。
第十五條 單獨招生報考*志愿考試時間為2023年3月11日-12日,考試結束后立即進行錄取。如有剩余計劃,學校將在2023年4月8日-9日組織第二志愿報考本校且未被報考*志愿院校錄取的考生組織考試。如因疫情等原因確需調整考試時間將另行通知,以湖南省教育考試院發布通知為準。
第五章 考試與考核
第十六條 參加我校今年單獨招生的考生分為應屆普通高中生、中職考生和往屆普通高*生及同等學力考生、退役軍人。
第十七條 應屆普通高*生有學考成績的考生和退役軍人不參加文化素質測試,其他人員必須參加我校組織的文化素質測試。所有考生都必須參加我校組織的心理測試、職業技能測試。
第十八條 測試內容:心理測試、文化素質測試、職業技能測試。
1.心理測試:主要是對學生心理健康狀況的初步評價。心理測試在職業技能測試之前進行(不計分,作為參考依據)。
2.文化素質測試:對于中職類考生、往屆普通高*生(含應屆普高學考有效成績不全的考生)和同等學力考生,由我校依據《中等職業學校公共基礎課課程標準》及高中教育階段語文、數學、英語等基礎科目知識有關內容由我校自主命題測試。應屆普通高中畢業生以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為準(語、數、外三科原始成績之和,補考成績不算),總分300分。
3.職業技能測試:(1)報考專業組一的考生職業能測試形式為"面試+專業技能測試",總分200分。專業技能測試主要采取筆試、機試或實踐操作等客觀方式考察考生職業技能,所占分值的比重為職業技能測試總成績的80%;面試主要測試考生語言表達能力、普通話能力、書寫能力、才藝特長和動作協調等綜合素質,所占分值的比重為職業技能測試總成績的20%。
(2)報考專業組二的考生職業技能測試為"面試+專業技能測試",總分200分,主要測試專業基本技能、相應的藝術素養等,面試所占分值的比重為職業技能測試總成績的20%,專業技能測試所占分值的比重為職業技能測試總成績的80%。
退役軍人,進行職業技能考察或職業適應性考察,總分200分。
第十九條 命題:由考務工作辦公室負責,組織教務處、二級*和相關職能*等進行統一命題,各*協同完成此項工作。
第二十條 保密措施:學校紀檢監察工作辦公室全程監督,本次命題聘請相關教師參加,制卷時由監察工作辦公室全程負責監督并嚴格保密,保密人員應該對試卷保密*負責,在嚴格的監督之下完成制卷工作。試卷制好后,分考場裝入試卷袋密封,試卷存入保密室,由專人24小時值班看管。
第二十一條 組考:由考務工作辦公室負責按國考要求制定具體的組考方案,根據報考人數合理安排考場并組織有序考試,相關*和二級*配合實施。
第二十二條 評卷:由考務工作辦公室組織相關*參照湖南省普通高考評卷工作有關要求進行。實行責任制,制定科學合理的評判標準,加大信息公開及結果公示力度,確保考試評判工作公正、透明。
第六章 錄取
第二十三條 根據我校單獨招生*志愿*專業實際參考人數,為保持應屆普通高中生、中職考生和往屆普通高*生及同等學力考生的錄取比例總體基本均衡,遵循*政策導向,統籌安排不同類別考生各專業招生計劃數。計劃經省教育廳批準確定并公布后,一律不得調整和追加,單招未完成計劃轉為統招計劃使用。
第二十四條 根據*高職擴招及退役軍人工作有關精神,退役軍人考生可免予文化素質測試,按普通高*生類別參加職業技能測試,依據測試成績從高到低錄取,退役軍人排名第10名的同分考生一并錄取。退役軍人考生只錄取填報我校為*志愿學校的考生,如有剩余計劃轉為普通類計劃錄取。
第二十五條 考生綜合成績計算方法。
1.應屆普通高*生,且有完整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的考生
考生綜合分=普高學業水平考試(語文、數學、外語)三科總成績+職業技能測試成績;
2.中職類考生、往屆普通高*生(含應屆普高學考有效成績不全的考生)和同等學力等其他考生
考生綜合分=文化素質測試成績+職業技能測試成績;
第二十六條 根據教育部政策規定,*對象和辦法:
(1)*直接錄取。根據教育部政策規定,在世界技能組織主辦的"世界技能大賽"中獲獎的**代表隊選手符合高考報名條件的中職在校生,應屆畢業當年可*我校就讀;在校學習期間獲"*職業院校技能大賽""*職業技能大賽"一、二、三等獎及"湖南省*屆職業技能大賽""湖南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一等獎的中職應屆畢業生,可申請*就讀我校,由我校錄取到學生獲獎賽項對應的專業。
(2)職業技能特長生免技能測試。在校學習期間獲"湖南省職業技能大賽""湖南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二、三等獎的中職應屆畢業生,報考獲獎賽項對口專業可免予職業技能測試。其中獲得二等獎的學生可按技能測試成績滿分計入綜合成績;獲得三等獎的學生可按技能測試成績滿分的80%計入綜合成績,也可選擇參加我校組織的技能測試取得測試成績,取兩項成績的較高分數計入綜合成績。(考生如需跨專業,不能享受*政策)。
第二十七條 我校按志愿優先原則進行錄取。*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錄取結束后,若仍有部分專業有剩余招生計劃,將向社會公布有缺額的專業及計劃數,并針對第二志愿填報了我校有缺額的專業(或填報了服從專業調劑)且未被*志愿學校錄取的考生組織考試和錄取。第二志愿各類別分專業招生計劃的確定原則、考試要求及錄取規則等與*志愿的相關規定一致。
第二十八條 應屆普通高中畢業生不需要參加文化素質測試,認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有效成績(語、數、外三科原始成績之和,補考成績不算)作為文化素質測試。沒有學考成績的應屆高中畢業生(含應屆普高學考有效成績不全的考生,往屆普高、職高考生,其他類職高對口考生等)必須按照往屆畢業生的要求進行文化考試,并按往屆畢業生類別進行錄取。
第二十九條 根據各專業錄取計劃數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錄滿為止。考生填報的*專業計劃數已滿,則根據考生報考的第二專業進行錄取,若第二專業也無法滿足,根據考生成績高低,填報專業組一且服從調劑的考生在專業組一中進行調劑錄取,填報專業組二且服從調劑的考生在專業組二中進行調劑錄取。
第三十條 總成績相同時,普通高*生(含應、往屆)則按語文、數學、英語的成績順序依次排列,中職考生(含應、往屆)等其他考生按文化素質測試、職業技能測試的成績依次排列。
第三十一條 我校將通過官網()發布單獨招生擬錄取名單,擬錄取考生需在我校通過官網發布單招擬錄取名單5天內辦理相關確認就讀手續,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確認就讀手續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錄取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