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 總 則
*條 為進一步規范湖南城建職業技術*單獨招生錄取工作,根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及教育部有關規定,按照湖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2年高職(高專)院校單獨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1〕325號),結合*單獨招生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全稱為湖南城建職業技術*,位于湖南省湘潭市,地址: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區書院路42號。
第三條 *是*教育部備案、湖南省人民*批準、湖南省建工集團主管的一所國有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專科學校。
第四條 按*招生管理規定錄取并取得我院正式學籍的學生,在校期間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理論和實踐教學環節,符合畢(結)業條件者,頒發相應學歷證書,并報湖南省教育廳電子注冊。頒發學歷證書*名稱:湖南城建職業技術*,證書種類:普通高等*全日制專科畢業證書。
第五條 湖南城建職業技術*單獨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六條 湖南城建職業技術*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院領導和相關*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是全面領導*單獨招生工作,研究決定單獨招生工作重要事項。*招生就業處是組織實施單獨招生工作的專門機構,負責單獨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條 *紀委(紀檢監察處)負責監督單獨招生政策的貫徹落實以及單獨招生錄取的公開、公平、公正,維護*和考生的合法權益。
第三章 單招專業及招生計劃
第八條 *根據優化生源結構、促進入學機會公平、保持數量基本穩定的原則,確定我院26個專業均進行單獨招生。
第九條 根據我院單招實際報名人數,為保持應屆普通高*生、中職考生和往屆普通高*生的錄取比例總體基本均衡,遵循*政策導向,統籌安排不同類別考生各專業招生計劃數。各類別各專業計劃公布后,一律不得調整和追加,單招未完成計劃轉為統招計劃使用。
第十條 按照湖南省教育廳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按上年度招生計劃總數65%的比例申報2022年高職單招計劃,并在單獨招生計劃中單列退役軍人考生的招生計劃。
第十一條 考生分為六種類型,1類為具有湖南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的應屆高中畢業生;2類為中職、技校和職高畢業生;3類為不具有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的應屆高中畢業生和有學考成績的往屆高中畢業生;4類為在高中階段獲運動員三級及以上等級證書、參加省市級(含)以上比賽獲前八名者或參加縣市級比賽獲前六名的應屆體育特長生,5類為退役軍人、農民工、下崗失業人員、新型職業農民、企業在崗人員(由相關*提供認定證明),6類為在校學習期間獲*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一、二、三等獎及省級職業技能大賽一等獎的中職應屆畢業生。
第十二條 我院2022年單招總計劃為2550人,具體單招專業、計劃和收費標準如下表。(各專業*終學費標準以2022年湖南省物價主管*審核為準;所有專業均不限招生科類,即物理類、歷史類、職高對口類考生均可報考)
(一)一、二、三、四類考生招生專業和招生計劃
系部 | 專業名稱 | 計劃數 | 學費標準 (元/年) |
建筑系(395) | 建筑設計 | 105 | 7500 |
建筑室內設計 | 105 | 7500 | |
城鄉規劃 | 55 | 5060 | |
建筑動畫技術(BIM建筑信息模型技術方向) | 30 | 7500 | |
建筑動畫技術(建筑可視化方向) | 40 | 7500 | |
風景園林設計 | 60 | 7500 | |
建筑工程系(574) | 建筑工程技術 | 425 | 5060 |
建筑材料工程技術 | 47 | 4600 | |
建筑裝飾工程技術 | 55 | 7500 | |
裝配式建筑工程技術 | 47 | 4600 | |
管理工程系(585) | 工程造價 | 330 | 5060 |
建設工程管理 | 90 | 4600 | |
建筑經濟信息化管理 | 55 | 4600 | |
現代物業管理 | 65 | 4600 | |
房地產經營與管理 | 45 | 4600 | |
建筑設備工程系 (486) | 建筑設備工程技術 | 205 | 4600 |
給排水工程技術 | 55 | 4600 | |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術 | 56 | 4600 | |
供熱通風與空調工程技術 | 55 | 4600 | |
工業設備安裝工程技術 | 55 | 4600 | |
建筑電氣工程技術 | 60 | 4600 | |
市政與路橋工程系(416) | 道路與橋梁工程技術 | 160 | 4600 |
市政工程技術 | 90 | 4600 | |
城市軌道交通工程技術 | 63 | 4600 | |
道路工程造價 | 48 | 4600 | |
空間數字建模與應用技術 | 55 | 4600 | |
合 計 | 2456 | —— |
(二)社會人員(農民工、下崗失業人員、新型職業農民和企業在崗人員)、退役軍人、體育特長生招生專業和招生計劃
考生類別 | 專業名稱 | 計劃數 | 學費標準(元/年) |
社會人員 | 建筑工程技術 | 50 | 5060 |
退役軍人 | 專業任選 | 20 | —— |
體育特長生 | 專業任選 | 24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