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rtant;">錄取
portant;">(一)錄取原則
portant;">1.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按考生的*終成績,分應屆普通高*生、往屆普通高中和同等學力考生、中職考生三個類別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各類考生的錄取計劃根據一志愿*專業報考我校的考生人數實際情況,按各類別考生(應屆普高生、應往屆中職生、往屆普高生及同等學力考生)錄取率基本相同的原則確定。
portant;">2.文化素質成績低于總分的50%為不合格,不予錄取;職業技能成績低于總分的60%為不合格,不予錄取。
portant;">3.實行志愿優先錄取,在完成一志愿考生錄取后,如有剩余計劃,再考慮第二志愿考生,特此提醒考生注意,歡迎考生*志愿報考我校。
portant;">4.學校根據各專業錄取計劃數,按*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如果考生填報的*專業計劃數已滿,則根據考生成績高低,服從調劑的考生進行調劑錄取。調劑從同一專業組(系部)內調劑。
portant;">(二)*政策
portant;">1.根據教育部政策規定,在"世界技能大賽"中獲獎的**代表隊選手、在校學習期間獲*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一、二、三等獎及省級職業技能大賽一等獎的中職應屆畢業生,可*推薦到對口專業就讀。
portant;">2.根據*高職擴招及退役軍人工作有關精神,退役軍人考生可免予文化素質測試,學校依據職業技能測試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portant;">符合*條件考生,須在3月16—17日期間,將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相關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等證明材料提交至學校招生與就業處道馨樓203審核,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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