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吉利汽車職業技術是經教育部備案、湖南省人民*批準成立,面向智能制造和先進制造業需求,以培養高技能應用型人才為主的民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是*汽車工程學會指定的人才培養基地、湖南省"民辦學校",國標代碼14406。
根據《*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相關規定,結合我院招生工作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一、學校全稱:湖南吉利汽車職業技術(Hunan Geely Automobile College)
二、學校地址:湖南省湘潭市潭州大道3號
三、辦學類型:民辦普通全日制高等職業技術
四、層次:高職(專科)
五、性質:湖南省教育廳直屬全日制民辦普通高等學校
六、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和證書種類:合格畢業生均頒發教育部統一印制蓋有湖南吉利汽車職業技術公章的普通高等學校專科層次畢業證書。
七、錄取規則
1.依據教育部新頒布的當年度《教育部關于做好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通知》,本著綜合衡量學生德智體美的原則,實行學校負責,考試院監督,公平、公正、擇優錄取。
2.外語語種要求:英語,所有專業無需口試。
3.男女性別及比例:不限定男女性別及比例。
4.身體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5.錄取方式
(1)對于進檔考生,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擇優錄取。
(2)專業錄取原則:今年我院的普通高考錄取不設專業分數級差,一律按照考生填報的專業錄取。如果考生想調整自己填報的專業,請務必在錄取結束前與我院招生辦取得聯系。
(3)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的規定加分提檔。高考成績總分相當的情況下,優先錄取政策照顧加分考生和相關科目分數高的考生。
八、錄取的考生在入學三個月內按教育部招生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復查,經復查發現不符合招生條件或違規的考生,將取消其入學資格。對于弄虛作假情節嚴重或涉嫌冒名頂替上*的,移送相關*調查處理。
九、為弘揚*民族傳統文化,倡導"好品格、好習慣、好技能"――三好教育理念,設立了國學獎、見義勇為獎、公益活動獎、孝心青年獎等;同時為幫助貧困學生完成學業,在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和困難補助的同時,也可以申請參加和吉利集團共同設立的"吉利成長夢想基金"項目。
十、收費標準嚴格按照湖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湖南省財政廳有關文件執行。
十一、招生計劃
面向湖南、河北、甘肅、江西、四川、貴州、云南、陜西、黑龍江、湖北、廣西、重慶、青海省招生。
終招生計劃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公布的內容為準。
十二、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規定外的任何費用。任何以"湖南吉利汽車職業技術"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十三、本章程由湖南吉利汽車職業技術招生辦負責解釋。
十四、聯系方式
郵 編:411100
通信地址:湖南省湘潭市潭州大道3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