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單獨招生計劃的制定以社會人才需求、發展規劃、辦學條件為主要依據,并嚴格遵守高等教育招生考試委員會對單獨招生院校計劃數的有關規定,由招生就業處提出建議方案,報領導審定,并經教育廳批準后執行
2、單獨招生計劃通過生源所在地招生管理*,按規定的方式向社會予以公布
單招錄取分數線(部分專業、信息請咨詢老師為準)
1、專業名稱:建筑智能化工程技術,
2、專業名稱:建設工程監理,
3、專業名稱:應用電子技術,
4、專業名稱:環境藝術設計,
5、專業名稱:室內藝術設計,
6、專業名稱:數學教育,
7、專業名稱:臨床醫學,
8、專業名稱:硅材料制備技術,
9、專業名稱:儲能材料技術,
10、專業名稱:材料成型與控制技術,
11、專業名稱:健身指導與管理,
12、專業名稱: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中德諾浩校企合作班),
13、專業名稱:作物生產技術,
招生原則
1、單獨招生錄取工作實行教育廳規定的"由學校負責,建立健全自我約束、社會監督的機制"的錄取體制,并負責按照當年的單獨招生錄取政策處理與之相關的問題
2、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執行教育部、衛生部、*殘聯聯合下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
3、對報考的往屆生和應屆生一視同仁,無男女生比例限制。
4、若單獨招生計劃未能完成,則將未完成的計劃轉為普通高校招生計劃,在普通高校招生考試錄取時使用。
5、考生被學校正式錄取后,與高考普招新生享受同等待遇。
招生條件
1、報名參加*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并已經取得考生號的普通高中畢業生、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和高中階段同等學歷的社會人員、復員軍人。
2、體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相關規定。
錄取程序
1、學校根據招生計劃確定錄取分數線。經與考生有效溝通后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對放棄錄取資格或空缺的計劃,按照從高分到低分原則,依次遞補預錄考生。
2、公示預錄名單。經學校招生領導小組審定的預錄名單按規定在學校招生信息網()公示。并報省教育考試院審核、備案。
3、發放錄取通知書。
4、凡被學校單招錄取的新生不可調換專業,不得轉入其他學校學習。
5、考生被學校正式錄取后,無需再參加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享受高考統招新生完全同等待遇。
6、未被學校正式錄取的考生仍可繼續參加當年的*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
單招計劃
1、單獨招生計劃的制定以社會人才需求、發展規劃、辦學條件為主要依據,并嚴格遵守高等教育招生考試委員會對單獨招生院校計劃數的有關規定,由招生就業處提出建議方案,報領導審定,并經教育廳批準后執行
2、單獨招生計劃通過生源所在地招生管理*,按規定的方式向社會予以公布
單招錄取分數線(部分專業、信息請咨詢老師為準)
1、專業名稱:建筑智能化工程技術,單招計劃數:70 ,
2、專業名稱:建設工程監理,單招計劃數:100 ,
3、專業名稱:應用電子技術,單招計劃數:70 ,
4、專業名稱:環境藝術設計,單招計劃數:120 ,
5、專業名稱:室內藝術設計,單招計劃數:190 ,
6、專業名稱:數學教育,單招計劃數:170 ,
7、專業名稱:臨床醫學,單招計劃數:160 ,
8、專業名稱:硅材料制備技術,單招計劃數:150 ,
9、專業名稱:儲能材料技術,單招計劃數:150 ,
10、專業名稱:材料成型與控制技術,單招計劃數:155 ,
11、專業名稱:健身指導與管理,單招計劃數:85 ,
12、專業名稱: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中德諾浩校企合作班),單招計劃數:165
13、專業名稱:作物生產技術,單招計劃數:130 ,
*條件
1、在校期間參加由教育部主辦或聯辦的*職業院校技能技能大賽獲得一、二、三等獎和由省級教育行政*主辦或聯辦的全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獲得一等獎者的中職應屆畢業生,完成高考報名手續后可向相關的高職院校提出申請,由學校組織考核,認定合格者錄入相關專業,不再參加高職單招考試。
2、具有高級工或技師資格(或相當)、獲得縣級勞動模范先進個人稱號的在職在崗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經省教育廳核實資格、高等職業學校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高考平臺公示后,可由有關高等職業院校面試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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