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商貿旅游職業技術單招監督機制
1、我校從未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代理招生錄取工作事務,從未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以我校名義舉辦考前輔導班,對以我校名義舉辦考前輔導班或進行招生錄取工作的機構或個人,我校將依法追究其責任。招生信息統一在我校招生資訊網站發布。請考生及家長保持警惕,謹防上當受騙!
2、學校單獨招生工作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進行,招生專業計劃、收費標準等情況通過省級招生主管*、學校單獨招生簡章、學校網站等形式向社會公布。學校紀檢監察*全程參與和監督,自覺接受上級領導*和社會的監督,按照"嚴格程序、加強管理、接受監督"的原則,做到報名條件公開,選拔程序公開,錄取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公開。
3、單獨招生考試錄取*生及工作人員的違規情況將上報省教育考試院,按照《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執行。觸犯法律的,按《*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有關條款規定送交有關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長沙商貿旅游職業技術單招組織保證
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研究、制定單獨招生工作方案,確定招生專業及計劃、考試方案、錄取原則,指導、組織并監督各項工作的開展。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下,由招生就業處牽頭協調聯系,下設綜合協調、宣傳、命題、考務、錄取、后勤、安全保衛和紀檢監察等八個工作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