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生登記表》丟失,怎么辦?
山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生登記表》一旦丟失,原件不得補辦,但考生可持有效身份證件、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到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自考處考籍科(濟南市歷下區南圩子門外街1號(朝山街南口))申請辦理相關手續。
1. 畢業生遺失畢業證書或畢業生審批登記表,高等教育委員會不再補發,但可出具《畢業證明》和畢業生審批登記表復印件。其效力與原件相同。
2. 丟失畢業證書或畢業生審批登記表者,首先要攜帶原畢業證書的相關信息資料到刊登遺失聲明;然后再帶上原畢業證書的相關信息資料、2張同一底片免冠一寸照片和遺失聲明,到市自考辦辦理。
3. 辦依據畢業生檔案庫對申請材料審核無誤后,丟失畢業證書的出具《畢業證明》;丟失畢業生審批登記表的,依據其原檔案材料出具復印件,復印件上加蓋學歷證明專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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