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工簡介
從事電力生產和電氣制造電氣維修、建筑安裝行業等工業生產體系的人員
電工可以從事的工作:
維修電工、電機維修工、電子裝配工、發配電、繼電保護、工廠用電、數控維修、家用電器維修等工作,就業范圍十分廣闊。
電工工作范圍包括:
布局、組裝、安裝、調試、故障檢測及排除,以及維修電線、固定裝置、控制裝置以及樓房等建筑物內的相關設備等。
電工作業
指對電氣設備進行運行、維護、安裝、檢修、改造、施工、調試等作業(不含電力系統進網作業)。
1.高壓電工作業
指對1千伏(kV)及以上的高壓電氣設備進行運行、維護、安裝、檢修、改造、施工、調試、試驗及絕緣工、器具進行試驗的作業。
2.低壓電工作業
指對1千伏(kV)以下的低壓電器設備進行安裝、調試、運行操作、維護、檢修、改造施工和試驗的作業。
報名條件
1、年滿十八周歲,且不超過法定退休年齡;
2、具有*及以上文化程度;
3、身體健康,無高血壓、心臟病、癲癇病、眩暈癥等妨礙本作業的其他疾病及生理缺陷;
4、具備必要的安全技術知識與技能;
5、相應特種作業規定的其他條件。
注意事項
1、根據規定,特種作業人員在參加培訓前必須到當地縣級以上醫院進行體檢,體檢合格者方可參加與其所從事的特種作業相應的安全技術理論培訓和實際操作培訓。
2、培訓報名時需填寫《特種作業人員培訓申報表》,交一寸近照三張(白底或藍底,不能穿紅衣服拍照)、身份證復印件、學歷證書復印件各一張,并由各所在單位審核蓋章。
特種作業操作證
2010年7月1日起施行的《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規定,特種作業是指容易發生事故,對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設備、設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業。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并考核合格,取得《*人民共和國特種作業操作證》(以下簡稱特種作業操作證)后,方可上崗作業。特種作業操作證有效期為6年,在*范圍內有效。特種作業操作證每3年復審1次。
備注
電工高壓、低壓兩項,可單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