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特種設備目錄》分類,起重機械分為:橋式起重機、門式起重機、塔式起重機、流動式起重機、門座式起重機、升降機、纜索式起重機、桅桿式起重機、機械式停車設備。
《*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十三條特種設備生產、經營、使用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對其生產、經營、使用的特種設備安全負責;特種設備生產、經營、使用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配備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檢測人員和作業人員,并對其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訓。
起重機指揮證(項目代碼Q1)
起重機械指揮一般指起重機械與司索指揮,顧名思就是給司機發信號的工作人員。起重機指揮證,由《市場監督管理局》(原質監局)統一頒發。有效期為4年,每4年復審1次。
起重機司機證(項目代碼Q2)
起重機司機證根據起重機類型的不同,分為門式起重機司機、橋式起重機司機、塔式起重機司機、門座式起重機、纜索式起重機司機、流動式起重機司機等。
起重機指揮證的報名
目前市場監督管理局一般不接受個人申請辦理起重機操作證,而是下發給相應的培訓機構統一報名。所以想辦理起重機操作證的操作人員,可以找成都當地正規的培訓機構或學校申請報名,報名后經過學習和考試合格后發證機關就會給通過考試的人員頒發起重機操作證了。
起重機指揮證(Q1)報名條件
年齡須在18周歲以上;
身體健康并符合從事叉車操作作業的特殊要求;
具備*以上的文化程度;
具有與叉車操作作業相適應的工作經歷;
具備相應的安全技術知識與技能(如果沒有,需要先進行培訓);
符合安全技術規范規定的其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