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實習基地基本要求
具有穩定的校外實習基地。能提供地勤、乘務相關實習崗位,,可接納一定規模的學生實習;能夠配備相應數量的指導教師對學生實習進行指導和管理;有保證實習生日常工作、學習、生活的規章制度,有安全、保險*。
校外實訓基地的建設積極尋求與區域內大型*企業開展深層次、緊密型合作,建立與自己的規模相適應的、穩定的校外實訓基地,充分滿足本專業所有學生頂崗實習的需要,發揮企業在人才培養中的作用,由企業提供場地、辦公設備、項目和技術指導人員,企業技術人員與教師共同組織和帶領學生完成實戰,形成校企共建、共管的格局。
校外實訓基地的主要功能如下:有利于學生掌握崗位技能,提高實踐能力,讓學生感受企業文化,適應企業管理,熟練操作技能,認識社會和客觀評價自我,提高綜合職業能力,為順利走向社會奠定基礎。
教學資源
主要包括能夠滿足學生專業學習、教師專業教學研究和教學實施需要的教材、圖書及數字資源等
-招生簡章公布長沙護理學校
7.對虛報學生人數,騙取中職*補助資金等違規行為如何處理?
答:根據《關于擴大中等職業教育免學費政策范圍 進一步完善*助學金制度的意見》(財教[2012]376號)、《中等職業學校免學費補助資金管理辦法》(財教[2013]84號)、《中等職業學校*助學金管理辦法》(財教[2013]110號)和《關于嚴禁虛報學生人數騙取中等職業學校*助學金、免學費補助資金的通知》(教職成[2010]15號)等相關文件規定,對弄虛作假、套取財政專項資金或擠占、挪用、滯留*資助資金的行為,一經查實,除收回套取的財政專項資金外,按照國務院《財政違法行為處分條例》(國務院令第427號)有關規定嚴肅處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對存在套取中職資助資金行為的學校,采取通報批評、"黃牌"或"紅牌"警告、限制招生等措施,對情節嚴重的民辦學校,按照《民辦教育促進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停止招生,吊銷辦學許可證;對存在套取中職資助資金現象的省份,*財政將按照套取資金數的雙倍扣減該省份有關以獎代補資金,并按隸屬關系取消學校所在縣(市、區)中職改革發展示范校項目的申報資格,從查處之日起,三年內*財政對違規學校不給予職業教育專項資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