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藥調劑員資格證并沒有取消。*發布的消息,決定對原勞動*部《招用技術工種從業人員規定》(勞動*部令第6號)予以廢止。在該文件中,涉及醫藥行業的職業有三個,分別是中藥購銷員、醫藥商品購銷員、中藥調劑員。也就是說中藥調劑員等90種職業不再需要持"資格證"上崗了!并不是取消了中藥調劑員資格證。
*各地中藥調劑員證怎么考取,職業證書的報名與辦理*政策法規:*是對從事某一職業所必備的學識、技術和能力的基本要求。它是勞動者進入勞動力市場實行就業準入控制,持證上崗,工資待遇相對應。和養老保險、住房補貼、醫療保險相銜接,實施勞動監察、勞動合同監證。是勞動者求職、任職、開業的資格憑證,是用人單位招聘、錄用勞動者的主要依據,也是境外就業、對外勞務合作人員辦理技能水平的有效證件,*通用,并可網上查詢。
中藥調劑的一般程序分審方、計價、調配、復核、包裝、發藥等六個程序。分述如下。
1.審方 審方系指藥房審方人員審查醫師為患者開寫的處方。合格的處方經審方人簽字后即可交計價員計價收費,對于有疑問或不合格的處方,應即與處方醫師聯系,問明原因,協商處理,決不能只憑主觀臆斷或隨意處理。
2.計價 必須準確、迅速,以縮短患者取藥時間。
3.調配 調配系指調劑人員根據己有審方人簽字,并己交款的醫師處方,準確地調配藥物的操作。配方時按處方藥物順序逐味稱量
4.復核、包裝與發藥 為保證患者用藥有效安全,防止調配差錯與遺漏,對已調配好的藥劑在配方自查基礎上,再由有經驗的中藥師,進行一次全面細致核對,重點核對調配的藥物和用量與處方是否相符
包裝的藥袋上寫明患者的全名。中成藥還須寫明用法與用量。
發藥是調劑工作中*后一環,按取藥牌發藥,發藥時要與患者核對姓名劑數,無誤后再向患者耐心地交待煎服法和注意事項,務使患者完全明了,以保證患者用藥有效。
中藥調劑員證怎么考取,中藥調劑員主要的就業方向:各類醫療機構中藥房、中醫預防保健服務中心、連鎖藥店和醫藥公司等。
中藥調劑員劃歸行業管理,職業證書更新換代:**分為社會通用職業和行業特有職業。中藥調劑員于2008年被劃歸為中醫藥行業特有工種,其*職業標準于2009年7月24日,由人力資源和社會*部與*中醫藥管理局聯合發布。新的中藥調劑員職業技能標準的發布以及后續培訓、審核工作的不斷推進將為提高調劑員從業者素質和專業化水平,保證中藥使用的安全有效性起到促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