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湖南民族職業技術單招分數線
錄取分數線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分別劃定,由于條件各異,分數線的分差可能很大,與相差超過100分。如2004年山東省分數線理科為374分,同年青海省分數線理科是240分,相差140多分。
無論差距多大,但是各地確定分數線的辦法是相同的,都是根據當年招生計劃和考生成績,依據人數來劃定。一般按略多于計劃數劃定,多數是計劃數的1.1~1.2倍,全省考生按考分的高低排下來,排到該人數時的分數,就是當年該省的控制分數線,只有達到該分數的考生才有資格被錄取。例:某省2003年理科計劃招生人數為34780人,根據全省考生的高考成績排隊,如按1∶1比例劃定的話,則從高分到低分排到第38258名,一位的高考分數為359分,則359就是該省理科分數線,也就是我們在報上見到的錄取控制分數線。通常控制分數線分文科和理科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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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取程序
1.今年參加我校單獨招生的考生均為湖南省內生源,分2021年應屆高中畢業生、往屆高中畢業生、職高生和同等學歷考生四個類別,分別組織考試,并按相同比例的錄取率錄取。
2.經與考生有效溝通后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對放棄錄取資格或空缺的計劃,按照從高分到低分原則,依順序遞補錄取同一類別的考生。
3.學校根據錄取原則確定預錄取名單,預錄取考生名單在我校網站公示七日。凡預錄取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就讀確認手續(詳見學校招生網通知),按收費標準交清一年學費和雜費,逾期繳費,視為放棄錄取。
4.已確認錄取的考生6月18日前將上報湖南省教育考試院審批、備案,不再參加2020年度統一高考和普通高校對口招生考試。
5.單招錄取結束后,不再辦理退、補錄手續。
6.參加我校單獨招生的學生,一經我校錄取不得轉專業。
7.省考試院審核備案后,由我校發放錄取通知書。錄取數據由各省招生辦上報教育部,進入高校學生學籍庫。
錄取原則
1.按照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制定單招錄取辦法。
2.按院校志愿優先原則,優先錄取志愿填報我校的考生,在志愿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再錄取第二志愿考生。
3.分考生類別按考生總成績結合專業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遇到總分相同的情況,按語文、數學、英語順序比較單科成績,擇優錄取。
調檔線和分
院校調檔線是各高校錄取考生時對某地報考該校的考生在文化成績方面的要求。院校調檔線是在該批院校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基礎上,根據當年考生報考本校志愿情況、分數情況和本校在該地招生計劃數確定的,每年都會不同。
一般來說,同一批錄取院校之間的調檔線是有很大差別的。而且一個學校在一個省(市)招生,每年都有差別,有的院校在一個省(市)的分數線可能很高,而在另一個省(市)可能較低。這是由當地考生志愿報的多少決定的。考生志愿對某一院校報得較多,這個學校錄取的分數就高。相反,這個院校的錄取分數線就要降低些才能完成錄取計劃。例如北京*2003年在天津市錄取的理科分為597分,而當年天津市批錄取的分數線為477分,兩省相差120分之多。重慶*在天津錄取的理科分為492分,與天津市批錄取分數線只差15分。可見,同一批錄取院校在同一省市的調檔分和錄取分是不同的,各校的錄取分與各批分數線也不同,有些學校兩者間分差可達百余分,有些可能只差幾分,十幾分,甚至完全相同也是可能的。如青海省2003年批理科錄取分數線為338分,*農業*在該省錄取的理科調檔分、分也是338分,三者分數一樣。
監督機制
(一)單獨招生工作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進行,學校紀檢監察處全程參與和監督,自覺接受上級教育考試*和社會的監督,按照"嚴格程序,加強管理,接受監督"的原則,做到報名條件公開,選拔程序公開,錄取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公開。
(二)凡在單獨招生中違規的考生及工作人員,按教育部令第18號《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處理,考生的違規情況將上報湖南省教育考試院。
新生待遇
通過單獨招生錄取的新生進入學校后,在學費、住宿費、日常教學管理和畢業文憑等方面與參加普通高考的學生完全一致。我校錄取的新生遷移一律采取自愿的原則,可以轉來學校也可不轉,具體的遷移手續根據公安*規定辦理。
招生對象
已報名參加我省2022年高考的考生(含應屆高中畢業生、往屆高中畢業生、職高對口考生和同等學歷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