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試簡介
初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實行*統一組織、統一考試時間、統一考試大綱、統一考試命題、統一合格標準的考試制度。初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原則上每年舉行一次。
在*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中從事會計工作,并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報考。
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合格者,頒發人事部統一印制,人事部、財政部用印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該證書在*范圍內有效。用人單位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德才兼備的原則,從獲得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會計人員中擇優聘任。
二、報名條件
(一)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質;
2、認真執行《*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統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4、具備會計從業資格,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二)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以上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教育*認可的高中畢業以上學歷。
初級會計職稱考試設初級會計實務、經濟法基礎兩個科目。
《初級會計實務》考試時間為2小時
《經濟法基礎》考試時間為小時
兩個科目考試時間共計小時;兩個科目連續考試,分別計算考試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