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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證辦理方式:
1、登錄“*留學網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上辦理;
2、直接到“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辦理,其他地區到“各地驗證點地址”辦理;
3、委托辦理,在出具“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委托書的代理機構辦理(注意真偽)。
?所需材料:請查看“*留學網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頁。分以下3類,各要求不同:
* 國外學歷學位認證申請材料
* 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學歷學位認證申請材料
* 臺灣地區學歷學位認證申請材料
?認證內容:
1. 鑒別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或高等教育文憑頒發機構的合法性;
2. 甄別國(境)外*或其他高等教育機構頒發的學歷學位證書,或具有學位效用的高等教育文憑的真實性;
3. 對國(境)外學歷學位與我國學歷學位的對應關系提出認證咨詢意見;
4. 為通過認證評估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或高等教育文憑出具書面認證證明(簡稱“認證書”)。
?認證范圍:
1. 在外國*或其他高等教育機構攻讀正規課程所獲相應學歷學位證書或高等教育文憑;
2. 在經*國務院教育行政*批準的中外合作辦學機構(項目)學習所獲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在經*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審批,并報*國務院教育行政*備案的高等專科教育、非學歷高等教育的中外合作辦學機構(項目)學習所獲國(境)外高等教育文憑;
3.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及臺灣地區*或其他高等教育機構攻讀正規課程所獲相應學歷學位證書或高等教育文憑。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或其他高等教育機構攻讀正規課程所獲學士以上(含學士)層次的學歷學位證書。
?以下國(境)外機構頒發的證書暫不在學歷學位認證范圍內:
1. 參加外語培訓或攻讀其他非正規課程(如短期進修)所獲得的結業證書;
2. 進修人員、訪問學者的研究經歷證明和博士后研究證明;
3. 國(境)外高等院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機構頒發的預科證明;
4. 國(境)外非高等教育文憑、榮譽稱號和無相應學習或研究經歷的榮譽學位證書;
5. 未經**相關教育行政*批準的辦學機構(項目)頒發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或高等教育文憑;
6. 通過函授、遠程教育及網絡教育等非面授學習方式獲得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或高等教育文憑;
7. 國(境)外各類職業技能或證書。